
【機車事故諮詢】臨停時緩慢倒退遭追撞,肇責與賠償爭議請教

-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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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10-10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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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詢問 初判表已出來 我方:停車操作時未注意安全 我在標準範圍三十公尺前就開始打方向燈 要臨靠路邊白線內 ,但當時有一台機車要出來 ,所以我禮讓他 我有用腳緩慢的倒退嚕一下 (方向燈都沒有關閉掉) 對方定義是我突然後退 所以他沒有看到我很正常 另外 對方說他只是輕輕撞到,但我失衡倒車 我的機車擋泥板當場斷裂 ,車內支架斷裂 身體被壓在機車下腰部有挫傷 小腿鈍挫傷 但對方說他的反應算很快了 急煞 而我突然被輕輕的碰撞倒地也很正常,醫生有開診斷證明書 寫適度臥床休息 因為我的脊椎兩年前開過刀,對方質疑只不過是輕輕撞一下 為什麼我要休養五天 ? 反而說他也有不舒服 精神壓力很大 睡不好 他有休息嗎? 事實上我採用中西醫治療 ,因事發當下 我有告知對方我的腰有開過刀 所以筆錄做完 會去做檢查 但當時急診室不給照x光 而我怕腰開刀的地方有錯位或是裂開 於是第二天隔天一大早去另一家大醫院照x光 檢查 也有開藥物讓我服用 舒緩疼痛的 他也說 你選擇不吃止痛藥,讓效果立竿見影改行用緩慢中醫調理 請假你也要把責任歸屬到我這邊。 但我整整一個月都戴著護腰上班 以免脊椎更加痠痛 另外他讓我覺得他在情緒勒索 他說就事論事 但他又開始 說他先生也是之前被一個老人撞到他們自認倒霉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能趕快和解就和解 另外在車禍後 對方很想快點和解 但我們從頭到尾到告訴對方等初判表出來 ,當時我的母親有詢問對方 那我沒有上班的損失該怎麼算 一開始對方有說願意賠償 而到初判表出來 我告知對方我的條件要求 需精神撫慰金一萬) 但達不到共識 他方 : 未注意車前狀態 對方一開始咬定我方向燈沒打,他不死心又去警察局看一次 ,證據在眼前我確實有在標準範圍內已打方向燈 ,後來又說 因為我用腳後往後倒車(但事實上我並非猛退) 到我直行的車道 我的車速很慢 左邊同時有氣車和多台機車 前進 我很專心注意車況 所以沒看到我 而撞上來 ,他與我的母親通話中時也有說他恍神 但他現在翻供 說他沒說 他只有說他沒有看到我 因為他左邊的汽機車很多台 現在又抓我說我車身是斜斜的 但事實上 沒有很斜 另外我想詢問 事發當下 是晚上 監視器 照起來 很黑 無法真正確認我是否還有再次轉頭確認後方有來車 我該怎麼做? 而我明天還會再去警察局一次 看監視器 我如果腳緩慢倒退一下 後停了一下在那 等對方出來 並不是我還在緩慢倒退中就被撞上呢? 謝謝
- 香山區元培街299號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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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10-10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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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1135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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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車緩慢倒退遭追撞時,應先確保人員安全,撥打110報警,並用手機拍照存證,包含機車受損情況與周圍環境。若機車為發動狀態,車主可能需為其動態行為負起肇事責任。後車駕駛若未保持安全距離或注意前方狀況而追撞前車,則可能負起主要責任。
- 若需協助,請洽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或請加入LINE ID (AK6789336)設為好友,本所緣就現階段法院各項的實際判決案例等相關法律資訊以及律師歷年經辦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與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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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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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10-10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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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208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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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律師經常處理車禍案件,經驗豐富。
1、初判表僅供參考,建議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並以此計算賠償金額。
2、對方說法不合理,您可以要求醫藥費、車輛維修費扣除折舊、不能工作的薪資損失、精神賠償等等。
3、原則上只要對方對於您的的受傷有過失,就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4、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提供給律師做詳細諮詢,幫您分析如何與對方協商可以獲得最大利益,也避免浪費時間在將來的冗長程序上
5、本人擅長處理車禍糾紛案件,如果有其他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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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10-10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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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500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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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前車如須減速暫停,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汽車行駛於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之車道時,聞或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臨近之聲號或燈光時,應即依規定變換車道,避讓其優先通行,並不得在後跟隨迫近。但道路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是本件兩造可能都有違反上開法文之規定,此部分倘車禍當下有報警,可以向在地交通大隊申請初步鑑定表,以釐清肇事責任及過失比例,倘不服初判表,應在時效內聲明覆議;再按民法第 193 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損害賠償,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聲請,定為支付定期金。但須命加害人提出擔保。第 195 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是倘兩造均有肇事責任(此部分可以覆議,以利您之後訴訟),受害人可以依據過失比例請求部分包括實支實付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勞動能力減損、薪資減損、維修費用等及精神慰撫金,除精神慰撫金由法院裁量外,其他部分均係有證明,您可以請受害人提出證明,證明所賠償金額部分係真正;至於刑事上,倘兩造均有肇事責任。且兩造均受有傷害,兩造均可能會有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適用,此罪係告訴乃論之罪,需在知悉犯罪嫌疑人時起6月內提出告訴;最後均釐清,您的受傷部分與本次事故有無相當因果關係?及客觀可歸責性?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房佑璟律師 (房佑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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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10-12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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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判表出來後,可再聲請行車事故鑑定
顏寧律師0988706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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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0988706305
房佑璟律師091063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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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無邊無界無遠弗屆顏寧律師0988706305房佑璟律師0910638932

- 房佑璟律師 (房佑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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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10-13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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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聲請初判表及行車事故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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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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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10-14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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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66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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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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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方式:
網址:https://infinity-lawyer.com/
線上諮詢表單:https://reurl.cc/QEla20
電話:02-774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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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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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10-14 23:21 最後編輯日期:114-10-19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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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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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勝訴435件,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可加LINE);02-28717475,楊俊鑫律師專辦刑事案件,建議先以LINE諮詢,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遇刑事案件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你處理。
一、車禍糾紛就責任歸屬有爭議的時候就是聲請送鑑定。
二、你有受傷的話刑事告訴期間是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
三、如果可以和解或調解是好事。
四、民事部分參考法條:
民法第197條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五、本所處理車禍勝訴案件列表:
(一)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106年度調偵字第1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公共危險(284過失傷害、185之4肇事逃逸)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調偵字第13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不知悉被害人受有傷害主觀上無故意)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178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四)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不知悉被害人受有傷害主觀上無故意;284過失傷害)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1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過失傷害(車禍過失傷害告訴人立場和解)106年度調偵字第1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七)過失傷害(車禍過失傷害告訴人立場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467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過失致死案(車禍,無過失)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五)公共危險(肇事逃逸,尚難認被告有明知肇事後仍逃逸之故意)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988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6)過失致死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交上易字第18V號,(車禍、和解)附條件緩刑。
(177)案由肇事逃逸案件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續字第381號緩起訴處分書乙份。
(223)案由過失致死案件,110年度調偵字第1v7號、110年度調偵字第1v8號緩起訴處分書乙件。
(228)案由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罪嫌(刑法第284條前段、185條之4第1項前段),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04V6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45)案由肇事遺棄罪(刑法第185條之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判決110年度交簡字第V3號緩刑判決(和解、認罪)。
(334)案由公共危險等(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第185條之4第1項前段之肇事逃逸),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調偵字第8v4號不起訴處分。
(357)案由公共危險等案件,移送意旨刑法第284條前段過失傷害、第185條之4第1項肇事致人於傷逃逸等罪嫌,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497V0號不起訴處分。
刑事辯護勝訴435件,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可加LINE);02-28717475,楊俊鑫律師專辦刑事案件,建議先以LINE諮詢,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遇刑事案件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你處理。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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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10-15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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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492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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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申請車禍鑑定,釐清此次車禍的責任歸屬後,再決定如何和對方求償。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曾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LINE ID:@ijv7028f
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義誠法律事務所-1300089830089147/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任孝祥 (任孝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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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10-16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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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65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6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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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車禍賠償部分,主要會視「初判表」或「車禍鑑定」的結果而定。
建議您攜帶案件相關資料,
找律師諮詢,以提供您最適切的建議,爭取對您最有利的結果。
我是任孝祥律師。
台大科法所畢業、台大會計系畢業,有處理交通案件的豐富經驗。
亦曾受邀到台北市立圖書館演講「交通事故的應變及處理」。
建議您先加我line (id: reneejen1229),和我預約時間諮詢。
不論如何,都祝您的事情順利解決。
任孝祥律師
台大法學院碩士
台大管理學學士
tel: 0972-171229
line ID: reneejen1229
web: http://www.hhjlawyer.com/
- 任孝祥律師,台大會計、台大科法所畢。案件委託,歡迎聯繫:line ID:reneejen1229、web: http://www.hhjlawyer.com/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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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10-20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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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246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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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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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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