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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遺囑相關

  • 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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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0-19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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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網上各位律師,本人想詢問遺屬問題,請各位律師為小妹解惑! 目前情況:媽媽名下唯一房子及土地剛簽約賣掉在跑流程,其餘是現金存款,無股權。 媽媽目前在長照機構,?避免之後哥哥回來爭產想先立遺囑,而且媽媽多次表示要剝奪哥哥繼承權(媽媽多次意外、生病甚至生命垂危,哥哥都未出現及電話關心)。 媽媽目前意識清楚,如果要立遺囑,必須等土地成交再申請財產清冊嗎?或者是可就目前成交金額及存款下遺囑? 請各位律師為小妹解惑,謝謝
  •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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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0-19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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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27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455號
  •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我們這件案子,可能不是只有「諮詢」就結束...勢必要有法律動作!至於是何種動作,需求、力道、甚至處理方面的經費預算,
    都是我在進一步了解案情之後,會就「程序」、「實體」兩大方面,跟您一一分析、討論。
    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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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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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0-19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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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98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1145條: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1148條: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1187條: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1189條:遺囑應依左列方式之一為之:
    一、自書遺囑。
    二、公證遺囑。
    三、密封遺囑。
    四、代筆遺囑。
    五、口授遺囑。
    1190條: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1223條: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是繼承須符合法律規定,並非您想要由何人繼承均可,惟您母親可以贈與或預立遺囑方式將部分財產給予他人,倘用預立遺囑方式須注意不得違反特留分之規定;再者,倘您兄長非有民法第1145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並非您兄長未給付扶養費用及醫療等相關費用等情,即會有喪失繼承權之情事,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母親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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