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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債集團洩漏親戚電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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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03 00:47 
  • 文章人氣:65
  • 個人積分:2
  • 我有個弟弟在外欠多筆高利貸(做工程,周轉不靈)

    A公司翻我弟弟的手機,留了我叔叔的電話

    結果真的打給我叔叔討債

    我們怕他又騷擾叔叔,就幫他還了這筆

    但後來B公司知道A公司拿到錢(AB公司互為朋友)

    就跟A公司索取叔叔號碼,想用一樣方式討債

    請問如果A公司提供了叔叔電話給B公司,他有違反個資法嗎

  • 鐘晨維 (Q毛律師鐘晨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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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0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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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8 │ 律師證號:111臺檢證字第16822號
    • 您好~
      歡迎加賴:@488wfelu(https://lin.ee/lIY6VJ7)(律師親自回覆)
      或來電     :02-23811068詢問
      我們有相關訴訟經驗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由於您目前對案件敘述較為簡略因相關法律問題比較複雜 ,建議您搜集好資料及證據跟律師洽談
      限於字數關係。
      相關案件細節可以直接加官方Line後討論
      律師將跟您說明訴訟策略及正確流程,以保障您的最佳利益
      本所承辦非常多類似相關案件可上ig:qhairlawyer(https://reurl.cc/qrd3bp)
      官方網站:貴陽法律事務所(https://qlawyer.pro)(西門捷運站五分鐘)查看成功案例分享及相關法律常識
      期待您的回覆,律師會再完整跟您分析
      祝福您萬事如意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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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03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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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6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已經涉嫌個人資料保護法。

    2、且面對催收,我方可以拒絕對方使用我方的電話,如果對方有其他不當行為,也可以蒐證報警處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林佳鈺 (林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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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03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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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356
  • 律師評價:25 │ 律師證號:112臺檢證字第17265號
  • 您好,依照您的陳述,對方有違反個資法之嫌,建議您的叔叔可以蒐集證據後向警察局報案並提出告訴。

    如需進一步諮詢,歡迎加入 Line@472wydpe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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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0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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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6860
  • 律師評價:207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

     

    1、對方的行為已經違反個資法

    2、可以拒絕償還債務。

    3、如果有騷擾行為,也可以報警

    4、如 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這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不願意提供的,請不要加LINE)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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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03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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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3560
  • 律師評價:113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民眾若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聯絡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或請加入LINE ID (AK6789336)設為好友,本所緣就現階段法院各項的實際判決案例等相關法律資訊以及律師歷年經辦民刑事案件之實務經驗與您分享。
    2. 本所服務縣市:宜蘭、基隆、台北、士林、新北市、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橋頭、屏東、台東、花蓮、澎湖。
    3.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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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03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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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55526
  • 律師評價:499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第19條: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且已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
    三、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四、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五、經當事人同意。
    六、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七、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但當事人對該資料之禁止處理或利用,顯有更值得保護之重大利益者,不在此限。
    八、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
    蒐集或處理者知悉或經當事人通知依前項第七款但書規定禁止對該資料之處理或利用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
    第41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是本件需釐清該資料有無足以識別個人之資料?有無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倘有,方會有上開法文之適用;再者,倘非債務人之保證人抑或連帶保證人可以拒絕給付,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陳瑀 (陳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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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04 11:02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84
  • 律師評價:3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813
  • 您好,

    1. A公司違法取得個資、再將個資提供予第三人,均已違反個資法之規定,涉及刑事責任,您可報警提出告訴。

    2. 若叔叔有遭受持續騷擾、恐嚇等,可一併提出刑事恐嚇、跟騷等告訴。

    若需進一步協助,可洽Line: @lawyeryu(請記得加@),由陳瑀律師親自線上回覆。

    陳瑀律師

    https://lawyeryu.tw/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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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04 17:46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8208
  • 律師評價:487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對方的行為已違反個資法,您可向警察局報案。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曾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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