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因為本人在86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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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14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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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夫妻間先以「書面契約」將法定財產制變更為分別財產制,而且變更財產制要經過「登記」才能對債權人有效。因為如果您的配偶在法定財產制期間內購買房屋,那這棟房屋原則上會被當作婚後財產,之後您的債權人可能因為您不還錢而向法院請求宣告變更為分別財產制,這時債權人就可能主張代位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導致您的配偶間接受債務影響。所以您的配偶如果要買房屋,建議等到依上面程序變更成分別財產制後,再購買比較妥當。
(參照民法第1007、1008、1010、1030之1、1044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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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4-22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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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為本人在86父親過世~不知情的繼承了他的債務~有被法院執行扣除3分之一薪水 現在我無工作~房子也被拍賣~老婆最近要買房子用他的名子買~我們是97年結婚的請問如我老婆買房子後 他的房子會被我債務影響嗎?還是需要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比較好?
您好!
如果是法定財產制,夫妻財產仍屬各自所有,依最新修正的法律,老婆名下的房子,您的債權人無法要求用來償債。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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