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輩扶養義務

- Wanz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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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1-1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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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輩有A.B.C三名子女。 長期與A共同生活,平常回診、三餐、給藥都由A負責。 BC住在外地,1~2個月回老家一次,或是打電話聯絡長輩後,若長輩有什麼需求會轉達給A讓其協助處理並會提供不定期購買營養品、暖暖包…等雜物費用。 後長輩因病而小中風 左半邊手腳無力 行為能力處於:能自行緩步行走、上廁所、騎電動輔助車外出; 但因左半邊無力而無法自行施打血糖藥及洗澡 目前有居服員提供每日晚餐的送餐協助及洗澡服務 但A因長期照護與長輩發生齟齬不願再提供長輩任何幫助 包括給藥、購置早午餐及接送回診..等 並轉達給BC知曉 讓BC討論是否要接手照顧長輩的責任 請問 1.A不協助長輩買飯、給藥、接送回診的行為能算是「遺棄無自救行為能力之人」嗎? 2.請問BC在獲知A告知的情況後,也不願意接手照顧責任的話,三名子女這樣有算是「遺棄無自救行為能力之人」嗎?

- 陳柏甫 (陳柏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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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1-1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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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三位子女是第一順位扶養義務人,若有得知長輩處於無法自理維持生命所須事務之情事,而仍未及時前往救助,三人均有可能構成親屬間遺棄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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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1-15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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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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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1-15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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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依照您的敘述,並未達到遺棄罪的程度
2、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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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維志律師LINE ID:lightkkao電話:0988679260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加Line 務必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如果不願意提供,請不要加LINE,謝謝】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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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1-15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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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94條: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法第1115條: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直系血親尊親屬。三、家長。四、兄弟姊妹。五、家屬。六、子婦、女婿。七、夫妻之父母。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第 1116 條: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不足扶養其全體時,依左列順序,定其受扶養之人:一、直系血親尊親屬。二、直系血親卑親屬。三、家屬。四、兄弟姊妹。五、家長。六、夫妻之父母。七、子婦、女婿。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按其需要之狀況,酌為扶養。第1116-2條: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第1117條: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第 1118 條: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第 1119 條: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是本件需釐清長輩有無其他人扶養?倘無,且直系血親卑親屬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方可能會有刑法遺棄罪之要件,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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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1-16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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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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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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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三人為該長輩的直系血親,對該長輩具有照顧人義務的保證人地位,所以A、B、C三人不得對該長輩置之不理。
然若是A、B、C三人中已有一人照顧該長輩的話,則其他二人就不會構成「遺棄無自救行為能力之人」的情況,而民事上照顧者可以向其他二人請求照顧該長者的費用。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曾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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