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了東西拿去賣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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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6-06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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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律師有處理過類似的案件
1、依照您的描述,可能構成業務侵占罪與竊盜罪
2、業務侵占罪刑責為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沒有跟公司達成和解,有可能要進去關
3、如果事證明確,可以委任律師出面跟公司協商和解,並向地檢署爭取緩起訴
4、本律師處理類似情況有成功經驗,如果需要協助,建議當事人本人可以來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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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維志律師LINE ID:lightkkao電話:0988679260
這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不願意提供的,請不要加LINE)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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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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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6-06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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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457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4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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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強烈建議您要尋求和解的可能性,並且積極處理...此外,任何訴訟案件,都是「先程序、後實體」的判斷法則。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委任案件之後,律師與客戶之間的關係,就是「一次服務,終身保固」;同時,費用方面,可以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處理,最重要的是要趕緊掌握證據、釐清事實。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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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6-06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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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508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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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36條: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第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是本件可能會有上開法文規定之犯嫌;再者,本件需釐清您朋友是否認罪?倘係,是否有與雇主和解?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您可先向在地區公所或法院聲請調解,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朋友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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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6-07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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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116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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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觸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及觸犯刑法第336條(業務侵占罪)要爭取緩刑,最關鍵的第一步就是「與被害人和解並賠償全部損失」。這條法律的最低刑期是6個月或1年以上,屬於不能直接私下撤告的非告訴乃論之罪。因此,被告須盡快把侵占的款項或物品還給被害人,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讓法官看到你的悔意,才有可能拿到不用坐牢的「緩刑門票」。
- 為確保自身權益,歡迎電洽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並請加入本所LINE ID (AK6789336)設為好友,本所爰就法院現階段民、刑事判決案例以及律師多年執業豐碩的訴訟實務經驗與您分享,為您排難解惑。
-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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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6-0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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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86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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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
聯繫方式:
網址:https://infinity-lawyer.com/
線上諮詢表單:https://reurl.cc/QEla20
電話:02-7749-0629
官方LINE ID:@159rwykq
Email:cjyang@zhuoyue.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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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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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6-0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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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53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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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您的敘述,您的朋友除了竊盜外,亦有侵占罪責的適用。
建議認罪並和公司和解,以爭取緩起訴或簡易判決的機會。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曾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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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義誠法律事務所-1300089830089147/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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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6-11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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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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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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