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根管治療,鄰牙受損

- 法律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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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6-23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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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1因為根管治療導致鄰牙被器械磨損,所以A醫師當下有幫我做鄰牙側壁的填補(此時的鄰牙不舒服感單純只有與根管治療相接的側壁)。 6/12晚上就寢前剃牙,側壁補料脫落,嚴重影響日常飲食及喝水。 6/16請A醫師再進行填補。 但因填補後就再也沒有用餐,只有在晚上10點就寢前用牙線剃牙時,發現某個角度會酸軟。接著6/17~21因假期不在新莊。不舒服感延續到6/23(二)特別等A醫師的門診回診。 6/23 A醫師解釋說為什麼會動到根管治療的鄰牙,是因為鄰牙有蛀牙,所以要先處理蛀牙才可以套新牙套,否則新牙套也會被蛀掉。 接著有對我敏感的牙齒做吹氣測試,但吹的位置都不是我反應酸軟的位置,A醫師便下定論說看起來很正常。但我說在吃肉或是使用牙線時碰到某處才會酸軟。A醫師自己下定論說那還好啊!看起來很正常,用抗過敏牙膏即可。是我一直強調本來沒有做根管前,那顆牙是正常的,6/16治療完後連咀嚼面都有問題。A醫師才又再拿牙線讓我指出不舒服的位置。 然後說我現在會酸軟是因為我對補劑的材質過敏,所以會覺得酸軟。我問如果我對補劑過敏,為什麼只有某一小部位而不是所有補料的地方。A醫師說比較靠近神經的地方會比較敏感。然後把我的補料先挖掉,再吹氣「說這樣會不會不舒服?」。我心想沒有補料的狀況下,這樣怎麼吹一定都會酸軟。之後A醫生說要不使用另外一種材質的補料試試。但這個補料不耐硬度,還是建議自費對那顆敏感鄰牙做牙套。 最後我跟櫃檯要X光片及病歷表,櫃檯醫護沒有直接給我,說病例在健保卡內,並請我直接翻拍螢幕X光片。因為7/7還要再去給A醫師裝最後的牙套,現在很擔心會不會又傷到我其他牙齒…. 我想知道上述療程是否正常?如果我要向診所要求對那顆受損的鄰牙全權負責,可行嗎?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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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6-23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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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病人自主權利法第4條:病人對於病情、醫療選項及各選項之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有知情之權利。對於醫師提供之醫療選項有選擇與決定之權利。
病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醫療委任代理人或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之人(以下統稱關係人),不得妨礙醫療機構或醫師依病人就醫療選項決定之作為。
醫療法第81條: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
第82條:醫療業務之施行,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
醫事人員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
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因過失致病人死傷,以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負刑事責任。
前二項注意義務之違反及臨床專業裁量之範圍,應以該醫療領域當時當地之醫療常規、醫療水準、醫療設施、工作條件及緊急迫切等客觀情況為斷。
醫療機構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
是此部分須視醫事人員有無故意或過失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方能論斷,建議您可以先向在地衛生局或衛福部做一申訴並請求調解,再視調解結果而論,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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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6-24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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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管治療時因器械操作不慎導致鄰牙磨損,屬於可修復的醫療意外。如果磨損範圍僅限於琺瑯質(牙釉質),通常只需填補或打磨即可恢復;若傷及牙本質或引發敏感,則需要進行樹脂填補、陶瓷貼片或牙冠修復。
- 就您所述因根管治療導致鄰牙被器械磨損,這屬於醫療操作上的疏失,責任通常在醫療方。建議;1、拍照記錄並回診,向主治醫師說明鄰牙出現磨損、粗糙或敏感的狀況。2、要求原診所免費將鄰牙修復至原狀。若需製作貼片或牙套,應由該診所全額負擔或給予補償。3、要求診所提供治療紀錄、術前與術後的 X 光片及口腔照片,這是最重要的證據。
- 確保自身權益,歡迎電洽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並請加入本所LINE ID (AK6789336)設為好友,本所爰就法院現階段民、刑事判決案例以及律師多年執業豐碩的訴訟實務經驗與您分享,為您排難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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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平原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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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
1、您可以先跟診所調取看診紀錄與治療紀錄後,前往大醫院就診並取得診斷證明書後,對診所提出民事訴訟,或者申請調解,要求賠償
2、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我好友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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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這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不願意提供的,請不要加LINE)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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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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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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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健保卡裡面沒有病歷資料,且病患請求提供病歷資料,診所是不可以拒絕的,如果無故拒絕可以向當地衛生局檢舉。
2、取得病歷之後,應該找其他醫療機構確認療程是否有問題、是否還有需要治療的地方。
2、如果有醫療疏失,可以向當地衛生局聲請調處,如果調處不成再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依據情節提起刑事告訴或是民事訴訟求償。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張哲豪 (張哲豪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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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5-06-2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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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張哲豪律師,關於您的問題,我的分析如下:
一、按照您的敘述,根管治療而導致鄰牙不適的這個問題,有可能是醫師醫療操作上的疏失,建議您能夠確保相關的證據,包含病歷、影像資料(X光片、CBCT等)、詳細的治療記錄以及與醫生/診所的所有溝通記錄,並前往其他醫療機構就診並取得診斷證明書,這會對您後續的法律動作有很大的幫助。
二、在後續的問題處理上,您可以填寫「醫療爭議調處申請書」向衛生局申請醫療爭議調處,抑或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
三、若您有想要對此進行法律諮詢或提起訴訟來保障權益,可以加我LINE ID:@0955a ,或以下方資訊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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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誠法律事務所 張哲豪律師
電話:(02)2756-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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