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賠申請 很刁耶!
- 許檸檬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0-12-01 19:42
- 文章人氣:2006
- 個人積分:14
-
有一天,我和朋友去高雄的愛河之心 散步
那時候傍晚10點左右,
我們走到一個地方,那有椅子有道路
沒啥特別,就是可以走
然後走著走著,我朋友不見了
結果是掉進一個大洞裡面
四四方方 裡面有很多水 顯然 應該是蓋子被偷了
剛好旁邊有警察臨檢 就請他們來幫忙
警察說那是蓄水池吧 因為隔壁有一模一樣的道路但裡面有水
拜託 誰會知道
這邊大洞外的道路 沒有告示牌 沒有封鎖也沒有圍欄
乾乾淨淨 連個水痕都沒有
而且高度只到腳踝 誰會想到 這是路 還是蓄水池?
沒多久 警察找來封鎖線跟救護車
而且當地 沒有路燈 有也是從遠方照明的
就連我們要拍照蒐證 也要靠手電筒 還有機車的前照燈來取光
而且在隔壁條才有的告示牌
水池危險 嚴禁奔跑 注意安全
隔天並驗傷 然後 在25日的自由時報
也刊登了新聞 遊客不慎掉入蓄水池
因為朋友的工作是電信的
常常在水溝裡、下水道 行走
雖然大部分只是擦傷 沒有骨折 沒有變白痴
但還是算小嚴重
而且傷孔在那種骯髒的環境下繼續工作
會惡化、潰爛
老闆要他在家修養 寧願少一個人手
也別多付一個人薪水 卻請到一個只能在旁邊嫌晃的人
之後收到開會通知
到場的是承辦人員 跟應該是負責愛河之心的包商之類的(他臉超臭)
一開始就批哩啪拉數落我們為什麼會走在蓄水池裡面?
就如我說的 有牌子?有圍欄?有水在裡面?有燈光照明?
天殺的誰都曉得有路就走 更何況對一個觀光客?
就算有告示牌 只寫著 嚴禁奔跑
有寫禁止進入?或是行人勿入?
況且 連警察都說了
『就連我家小朋友來,都會下去踢踢水』
對 小朋友都會下去踢水 只因為他夠低的水量 還有一點也沒有危險
如果今天掉下去的是小孩 那我們還找的到他嗎?
一個175公分的人都勾不著地耶!
他們要求 要有醫生開的證明上標示 休養的天數
我想 他們很明白
就算醫院開的證明 除了骨傷或動過手術類的
外傷是無法判斷如何休養的!
很明顯 除了醫藥費 他不負責 修養日期間的工作損失
他們會怕我們用無法工作來坑錢也是很合理
但是明知道這是醫院無法去衡量的事情 卻只給我們這條路去走
該怎麼辦呢?
就連醫生也告訴我們
修養天數 她們無法判斷 因為工作性質的不同而定
這部分應該由公司去衡量 而不是醫院報告
我們也想過 請公司開證明 薪資證明 諸如此類的
但是怕下一步 他們不採用
當時他就一直聲明 我們需要醫生的書面報告
就算我們今天全擦傷到體無完膚 他也是可以不理賠我們無法工作造成的損失
要如何提出更多的方法 才可以讓他們採用呢?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