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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員工保密協議書內容公平嗎?能簽嗎?

  • 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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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08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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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將於十月結束營運,老闆卻突然請律師擬了一份保密協議書給員工,要員工們簽名.......九月薪資應於十月五日發放,至今仍延遲尚未給予,很怕如果不簽老闆就不發薪和不發放資遣費,進公司前也沒要員工簽卻在這時要求,而且第二項和第三項覺得不太合理,而且此公司員工流動率高,前前後後也有數十名離職(都沒簽過),請問這份合約如果要簽,可以提出加入什麼以保障現有員工們的權利嗎?不然若是之前離職人員洩密卻要算在我們頭上的話....我們不就被當冤大頭了><" 請幫幫我們小蝦米謝謝!!

    保密協議書內容如下:
    茲關於本人於OO有限公司期間,同意保守因職務所知悉之秘密,內容如下
    一、保密義務
    就本人於受任/受雇/受聘期間所知悉之OO有限公司(以下簡稱OO)有關OO之產品來源、成本、售價及經營、銷售、帳務之相關訊息,以及OO之供應商、股東、客戶及相互往來之一切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口頭、電子檔案形式,本人同意嚴格保密,未經OO之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供自己或他人使用、公開、重製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揭露。
    二、存續期間
    本協議書繼續有效,不因實習、受僱/受聘或委任期間之經過而失效。
    三、違約罰責
    如因違反本協議經查確實者,應論次對OO賠償新台幣?拾萬元之違約金。
    立保密協議人: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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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08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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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員工薪資依法不可扣留或抵扣,否則違反勞動基準法,可向勞工局檢舉。因此公司不得以未簽立保密協議書而拒絕發放薪資

    2、該協議書內容存續期間為永久、賠償金高達按次計算的20萬元,顯非合理,可要求降為離職後x年內有效,違約金等同平均薪資之x倍,較為妥適。

    3、上開協議內容純屬建議,依法仍可拒簽,除非勞動契約當時有載明,或雙方另有約定。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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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08 13:14 最後編輯日期:102-10-09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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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員工薪 ... (恕刪)

    律師您好~請問違約金等同平均薪資X倍,通常是幾倍呢?謝謝

    除了和公司提出合約之期限及違約金部份,是否可以加"合約從簽訂之後生效,對之前不發生效力"來保障我們呢?(因為這公司每個職位的流動率都不小,經手的人太多)

     

    10/09今老闆請律師來公司,和老闆、律師提出我的疑慮和要求後,律師在第二大項存續期間更改為:本協議書對簽訂前已發生之事件不生效力,並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且不因實習、受僱/受聘或委任期間之經過而失效。

    請問"本協議書對簽訂前已發生之事件不生效力,並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加在第二大項是不是怪怪的,我看了總覺得不太對......請問是不是應該另立第四項才對呢?

  • 煞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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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13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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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報當地政府的勞工局處理 會有人受理 他不給薪水已經犯法了 你可以提出申訴 老闆會給你薪水的 不然可以強制要求索賠

  • 蘇逸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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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24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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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法律上,您本來就不需要為其他人的行為負責,因此您任職前的前員工之行為,本來就與您無關,除非,您簽字願意負責,否則無需過於擔心。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