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目前是房客,但在前幾天房東A突然公告房子所有權已轉移給房東B(當天轉移,當天公告),契約是今年9月到明年6月。我目前已付6個月的錢加訂金了,如果我現在想住到1月就不再續租,請問可以拿回我多繳的房租和訂金嗎?房東A是說,訂金等等權益都給房東B了,所以叫我去問房東B,但房東B是跟我說,雖然契約沒重打,但一切還是照契約走,所以如果我要搬走,訂金可能無法退給我。謝謝
定期租賃契約若未經雙方合意終止或一方依法予以終止,則雙方均應受到租賃契約條款之拘束。
可是房東A沒有知會就把房子賣掉了,雖然合約權益說是不變,但房東還是換了一個人總覺得不太安心,所以是我提出解約的話,訂金是有可能拿不回來的意思囉!?
不好意思喔 實在是不太懂法律... :'(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房東B無相關違約行為,而您有違約之行為,您的訂金確實有可能拿不回來。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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