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事實不符合事件,如何自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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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20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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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此,誣告罪之成立須對方具有意圖,該意圖似可從對方若均無相關證據資料,即提其告訴,即有可能符合該罪之意圖。若符合該罪之構成要件,對方遭起訴,您即可對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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