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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自願離職卻反悔

  • anne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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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06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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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


    想詢問公司一名員工於1/24口頭離職說做到1/31日,主管皆同意蓋章並文書流程 至人事部,連續致電三日請這名員工來辦理離職手續,卻遲遲不來辦理,且於1/28已給付當月份薪資及年終獎金後,1/29日反悔不願自願離職,要公司開除他且要公司付資遣費用,但公司已另外找人來上班了,1/29日請該名員工直接去勞工局申訴,因時逢春節,2/5日人事部已辦理1/31勞健保退保,並已公告該名員工已非本公司員工,其該名 員工致電人事部2/6日要打卡上班,請問公司人事部要發存證信函給這名員工解除僱傭關係嗎?如何請他無法進入公司呢?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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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06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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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既已為終止僱傭之意思表示,且公司既已同意,則生終止之效力,所以公司仍得主張雙方已不存在僱傭關係而拒?其上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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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06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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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名員工已表達終止僱傭契約之意,而公司亦同意之,該僱傭契約似已終止,員工之請求無理由。目前應蒐集彙整員工表達辭職之相關文件,及公司表達同意其離職之相關文件,以利於訴訟中提出。亦可對員工發存證信函,告知雙方僱傭契約已解除,若再擅自未經同意進入公司,將提起相關民刑事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林智群 (k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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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06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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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04 │ 律師證號:95臺檢證字第7190號
  •  建議請律師發函把事情說明清楚比較好,

    你們自己弄自己寫的東西往往到法院都是砸自己的腳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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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06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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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依您所述情形,本件既已因勞方自請離職而終止勞動契約關係,則其主張自屬於法無據,再者,本件勞方嗣後亦早已有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之情形,則縱使就前述自請離職之事實,雙方各執一言,真偽有所不明,退步來看,貴公司亦得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逕行終止契約。(形式上最好能以存證信函方式來作處理,另務必要注意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2項之法定期間限制)

    勞動基準法第12條  (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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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06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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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資方跟勞工應該已經合意終止勞動契約  所以應該沒有再行終止契約或是解除契約的問題  如果勞方對於是否還在職有疑義  經勞工局調解不成  他自然會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   2.因勞動契約已經不存在  當然可以禁止其進入公司上班場所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 anne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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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2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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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103年2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市府東北區勞動局辦理勞資協調詢問,
    2/21早上9:00至市府勞工局調解,其調解員立場整個會議上都偏頗,且引導勞工主張不實主張,因勞工於會議中都一直主張1/24因聽信同仁口頭傳達休假問題之訊息,向部門主管提出口頭離職,但調解員堅持打會議紀錄因聽信同仁口頭傳達"被公司解僱"的訊息,因碰到午休,一直催促勞方不要寫細節的主張,且調解員見解早已有定見,堅持不改會議紀錄,經資方不停抗議下,才告知資方若不同意勞方主張,可寫在資方主張上,且旋即又請勞方將"被公司解僱"的訊息改成所謂"質疑人格與工作不適應之訊息",請問調解員可以引導勞方寫不實主張嗎?且本公司通聯紀錄所有資料給調解員寫詳細時間、文件於資方主張上,調解員不太耐煩又再次回覆說有必要寫這麼細嗎?當資方要調解員寫要依勞基法15及16條向勞方提出預告天數30天(因該員年資3年8個月)及因這期間另外找員工產生之費用向該員工求償調解員竟對資方說是你們律師教的嗎?有必要這樣嗎?請問一般調解員應該是立場中立而非便宜行事且立場偏頗不是嗎?接下來公司要提出告訴對嗎?

  • Anne
  • anne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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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21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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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103年2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市府東北區勞動局辦理勞資協調詢問,
    2/21早上9:00至市府勞工局調解,其調解員立場整個會議上都偏頗,且引導勞工主張不實主張,因勞工於會議中都一直主張1/24因聽信同仁口頭傳達休假問題之訊息,向部門主管提出口頭離職,但調解員堅持打會議紀錄因聽信同仁口頭傳達"被公司解僱"的訊息,因碰到午休,一直催促勞方不要寫細節的主張,且調解員見解早已有定見,堅持不改會議紀錄,經資方不停抗議下,才告知資方若不同意勞方主張,可寫在資方主張上,且旋即又請勞方將"被公司解僱"的訊息改成所謂"質疑人格與工作不適應之訊息",請問調解員可以引導勞方寫不實主張嗎?且本公司通聯紀錄所有資料給調解員寫詳細時間、文件於資方主張上,調解員不太耐煩又再次回覆說有必要寫這麼細嗎?當資方要調解員寫要依勞基法15及16條向勞方提出預告天數30天(因該員年資3年8個月)及因這期間另外找員工產生之費用向該員工求償調解員竟對資方說是你們律師教的嗎?有必要這樣嗎?請問一般調解員應該是立場中立而非便宜行事且立場偏頗不是嗎?接下來公司要提出告訴對嗎?

  • An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