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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持有產權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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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2 09:29 
  • 文章人氣:253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使用者付費,若乙使用全部,甲可要求乙付租金;甲可以單獨出售其持分,但買家應會有顧慮,不容易賣出;除非有分管約定,否則出租要乙同意才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renata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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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2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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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使用者付費,若乙使用全部,甲可要求乙付租金;甲可以單獨出售其持分,但買家應會有顧慮,不容 ... (恕刪)

    再請教
    透天三樓~ 甲居住二樓~乙居住三樓~一樓為客廳共同使用空間
    但甲已經搬離~這樣可以向乙請求租金嗎? 

    若甲單獨出售持分,該如何切割房貸問題? 

    乙方現採不合作態度, 拒絕分管約定,甲方可以如何因應?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遷出嗎?

    房屋是甲乙的母親留下,是否可以請法院仲裁分割?

     謝謝~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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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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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若對方無意願協商,最終可能要裁判分割才能解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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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2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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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您好

    因為你們的持份都只有二分之一

    所以沒有辦法單方決定出賣

    你們只能靠分割的方式來解決此問題

    但他既然不同意你出賣

    你也可以拒絕他居住

    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

    要求他遷讓房屋

    並要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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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nata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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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2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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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因為你們的持份都只有二分之一

    < ... (恕刪)

    再請教
    若甲要求乙遷讓房屋並要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要如何提出訴訟? 需要先寄發存證信函嗎?

    這樣的訴訟是可以自行提出的?還是需要仰賴律師處理?

    甲方目前無力全額負擔房貸(現為甲乙雙方各半),乙方現採不合作態度,不願意分管約定,卻又表示要優先購買甲方持分,且一再拖延購買的流程(已經拖半年了)。這樣的狀況在提出訴訟當中是否有需要特別注意? 

    若甲提出要求乙遷讓房屋並要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請求之後,乙方惡意不繳房貸,導致甲方無力負擔全額房貸而遭銀行拍賣,甲方是否有可以請求乙方補償之權利?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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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2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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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甲可向乙請求二分之一應有部分之租金,若協議分割不成,依民法第824條規定: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以原物為分配時,因共有人之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共有物之一部分仍維持共有共有人相同之數動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共有人得請求合併分割共有人部分相同之相鄰數動產,各該動產均具應有部分之共有人,經各動產應有部分過半數共有人之同意,得適用前項規定,請求合併分割。但法院認合併分割為不適當者,仍分別分割之。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得起訴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renata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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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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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甲可向乙請求二分之一應有部分之租金,若協議分割不成,依民法第 ... (恕刪)

    感謝您提出法條建議

    想請教
    若甲提出要求乙遷讓房屋並要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請求之後,乙方惡意不繳房貸,導致甲方無力負擔全額房貸而遭銀行拍賣,甲方是否有可以請求乙方補償之權利?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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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2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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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證明您所受損害為何,且該損害為乙所造成,如此,方得就此損害向乙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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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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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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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2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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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1.  共有各一半持份下  應該是無法就共有物管理使用達成協議  可以可慮是否訴請分割   2.如果對方未經同意擅自使用  是可以請求不當得利   3.如果沒有協議如何使用  沒有所謂你的房間的問題  如果有你的房間  是否可以被評價為有分管協議了  這你可以思考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 陳華明 (律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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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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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分管契約不以明示為要, 默示亦可, 只是要登記才能對抗第三人. 既然目前各住一層樓, 一樓為共同使用, 所以其實已經有默示的分管契約. 乙自然可以使用(但不能使用甲的那一層樓), 更不必付租金給甲.

    2.  任一共有人都可訴請法院裁判分割共有物(民法第 1164條, 第824條)

    3.  使以誰的名義去辦房貸? 如果是媽媽, 那麼房貸對外要由兄弟二人連帶負責, 內部再各自分擔一半(民法第1153條, 273條). 所以房貸是避免不了了.(http://www.lawmed66.ur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