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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債務諮詢

  • 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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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23 10:05 最後編輯日期:103-03-23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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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好,目前我爸跟我媽在談離婚,事情是2011年我發現爸爸外遇,我跟弟弟決定先給他機會讓他處理,但近一年未處理,因此2012年告知給媽媽,後來媽媽又給他近一年的機會處理,但依然一拖再拖,由於先前龐大的房貸,因此2013年3-4月賣了台北房子簽了代書,給了爸爸200萬+100萬的保險金,換到新北市的房子在我跟弟弟名下且爸爸不能再跟我們要錢,但2014年2月爸爸300萬沒了回來要錢...媽媽的說法是因為爸爸一直都有在賭博,玩股票、麻將什麼都有玩,因為這幾天媽媽在跟我和弟弟談離婚房子後續處理的事情,媽媽希望我們能守住房子,不讓爸爸繼續貸款也不希望她離開之後爸爸帶小三進來(我也不希望),之後會約一天4個人一起談,我想問的是:

    1. 口頭談話時的內容,若用錄音的方式是否有具法律效力?

    2. 若談定的事情,用白紙黑字寫下之後四個人簽名,是否有法律效力?

    3.另外也想問,怎樣的約定條件方式較能約束爸爸,避免上述情況發生?(EX:若發現帶小三進來,則日後賣掉房子的錢只分三份、不得對新北市的房子再提出增加貸款的要求否則...)

    麻煩各位律師解惑,或是有更好的建議也請提供,謝謝!!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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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23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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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以白紙黑字寫清楚,而您父親的行為也已構成離婚事由,您母親可以提出離婚訴訟,以免被拖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謝憲愷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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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23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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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協議要怎麼約定只要不違反社會善良風俗都可以

    錄音可以當作證據

    由於你們簽定的協議涉及爸爸跟小三的行為

    效力上或許會有爭議

    建議協議擬好後給律師看或找律師討論

    對自身權益較有保障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