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契約簽了訂金付了。賣主因增值稅。不過戶還請我們付一半增值稅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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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7-25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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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增值稅的部份,倘若雙方沒有約定,依法必須由原所有權人負擔。
2、本文建議您可以直接委請律師發函要求對方辦理移轉登記,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訴請對方協同辦理登記,避免對方再次將房屋出賣,屆時新登記名義之所有權人,就可以要求你們遷讓房屋。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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