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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問題!

  • 小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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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8-0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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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國城 (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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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8-05 18:00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78
  • 律師評價:3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20號
  • 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租賃物,租賃物有生產力者,並應保
    持其生產力。
    承租人違反前項義務,致租賃毀損、滅失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約
    定之方法或依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為使用、收益,致有變更或毀損者,不
    在此限。

    承租人應依約定方法,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無約定方法者,應以依租
    賃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為之。
    承租人違反前項之規定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經出租人阻止而仍繼續為
    之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