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車位外借
- 陳彥彰 (Jeffrey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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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26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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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2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8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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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您與房東之間所簽租賃契約明文約定若租賃物須轉租必須經過房東之同意,因此,若您將承租之整棟大樓轉租於他人,勢必要經房東同意始可,此亦為民法第443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
2.然而,您承租的是房屋,僅有將前庭轉租給他人,除非租賃契約已有明文為反對之約定者,您的房東並無法阻止您為轉租,此為民法第443條第2項後段之規定。
3.結論:白話來講,將整棟出租應經房東同意,否則房東可以跟您終止契約;但是,若僅有轉租房屋之一部分者(當然要看前庭是否為出租之範圍),如果租約沒有反對之約定,您的轉租行為應屬合法。
以上,敬供參考,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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