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客不搬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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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必須訴請法院遷讓房屋之後才能進入並且做後續處理,不過此部分仍有爭議,倘若里長及員警願意協助,則可以嘗試看看。
2、倘若員警、里長願意協助,則可以與對方直接簽立和解書,並請對方搬離,倘若對方不在住屋處,則應該保留對方物品,並且全程錄音錄影,之後發函命對方取走,否則保管達6個月之後,就可以視情況處理掉。
3、此部分應該沒有竊佔問題。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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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2-23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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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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