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反告乙方妨害自由嗎? 浪費我的時間跑法院
- 塔薩伊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5-21 00:39
- 文章人氣:575
- 個人積分:4
-
屋主在期滿前幾個月就告知不續租要收回自用。對方無視,硬說有續租權
原本租約沒有去公證,後來對方自行調降月租金,讓房東生活過不下去
屋主只好至最高等民事庭,有調解筆錄。內有說租期至4月5日止。
合約上有寫,「乙方於本租約終止或租賃期滿,乙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一切建築物及營業設備歸甲方所有」。
6日那天,我只是推開一扇門,走以往會走的通道,用眼睛目視著他們的餐廳設備,就又走出來,完全沒做任何事。
乙方的女兒看我從那扇門出來而以,馬上通知乙方,乙方當時在外面,馬上叫警察來,說我妨害自由,立即作筆錄。
警察問乙方你有看到嗎,乙方說沒有,是他女兒看到我從那扇門出來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5-21 07:48
- 文章人氣:219
- 個人積分:13400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既有調解筆錄,如果調解筆錄沒有問題的話,可以執調解筆錄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二、如果調解筆錄沒有約定好而沒有執行力的話,那麼就要另外訴訟了[民事部分]。
三、刑事部分如果對方告你的話請先防守。還有,沒有證據告刑事很危險。
我是楊俊鑫律師,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預約電話0954149193,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 lawyer660129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5-21 22:03
- 文章人氣:209
- 個人積分:97060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爭取不起訴處分,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服務無邊,完美無限。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姜百珊 (姜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5-21 22:38
- 文章人氣:258
- 個人積分:414
- 律師評價:158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574號
-
Dear 塔薩伊,
刑事的妨害自由是侵害您的自由法益,法條有兩款(強制罪及限制人身自由302),本案中您只是推開門,並未將對方關在一個狹小空間內(或限制其活動範圍在一狹小空間內),或是強制使其行無義務之事,例如掏槍或強行使其作某種行為、舉止等,則本案您被起訴的機率甚低!至於本案中您如果要實行反制措施則只要告其誣告即可。至於使其搬遷,由於您已有調解筆錄,是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的。
以上,
歡迎您來電或來信(heatherpisces@gmail.com)詢問!
- 百珊個人網頁:http://heatherpisces.weebly.com/歡迎留言、發問、指教、請益。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