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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繼承問題

  • 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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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06 00:40 
  • 文章人氣: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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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阿公有一塊土地,原應該是我爸要繼承的,但我爸一直沒辦繼承就往生了,大家都知道那塊地是我爸的,有31位繼承人,也都協議要分割由我一人取得全部,但是裡面有3位繼承人是毫無血緣毫無關係的人,遲遲都避不見面,也一直拖,就差這3位了,我不知道她們是存什麼心態,一直騙,我不知道要怎麼辦了,難道沒別的辦法了嗎?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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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0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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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通常是要錢而已

    如果無法協議分割

    恐怕就只能訴訟分割才能解決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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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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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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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06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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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其三人到底有無繼承權,且針對其他繼承人無意見者,應先簽立同意書,以免後續更加複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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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06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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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
  • 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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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0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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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皮卡 的發言內容:

    已人數過半、持分過半,可以依34條之1、買下那3個人的應繼份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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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28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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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關於遺產分割協議必須全體繼承人都同意才有效,缺一不可。若無法全體達成協議,可向法院請求裁判分割遺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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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28 22:53 最後編輯日期:107-12-28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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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0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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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按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151條、第1164條分別定有明文。
    2. 就系爭遺產並無不能分割之情形,若係法定繼承人移居國外或下落不明,無法協議分割,原告應提出被繼承人除戶謄本、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財政部國稅局遺產完稅證明書、費用明細表及墊付單據等料件即可訴請法院裁判分割,若法定繼承人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之一,則按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規定,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3. 若需服務,請洽本所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或請加入LINE ID (AK6789336)搜尋設為好友,本所緣就現階段法院裁判分割實際案例等相關法律資訊及律師為當事人進行辯護或訴訟之實務經驗與您分享,期冀能提供給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以確保您的權益。本所服務縣市:宜蘭、基隆、台北、士林、新北市、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橋頭、屏東、台東、花蓮、澎湖。
    4. 所長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關心您 !

     

  • 趙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