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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訴請離婚

  • A Li 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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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30 10:50 
  • 文章人氣:619
  • 個人積分:4
  • 1:婚後經常口角、先生常摔砸東西,有多次報警處理 1:小三找上我,有傳他們聊天記錄給我,證實他有外遇 3:懷孕期間有動手(有驗傷單) 4:多次傳line 辱罵 5:目前分居超過半年以上 5:育有二子,歸我照護!但先生從沒關心跟支付撫養孩子費用 6:婚前女生購置的房子,先生要求若要離婚必須房子給他或給他錢! 我需要訴請離婚,但不知道是否有判決離婚的勝算?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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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30 11:33 
  • 文章人氣:261
  • 個人積分:49600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您所述的包含家庭暴力、外遇等,都構成離婚事由。

    2、    除了離婚之外,可以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扶養費。

    3、    婚前所購置的房子無須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4、    建議可以委請律師進行訴訟,至少可以由律師撰擬狀紙,以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鍾孟杰 (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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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30 11:47 
  • 文章人氣:205
  • 個人積分:2786
  • 律師評價:979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92號
  • 1. 證據蒐集越多勝算越大。

    2. 您需要的是去完整架構對方在婚姻中的不是,去說一段故事,讓法院可以理解。

    3. 子女的部份若是從小由您照顧,請強調此點,並放大對方對子女的不聞不問等。

  • 柯俊吉 (kowin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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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30 12:06 
  • 文章人氣:285
  • 個人積分:100
  • 律師評價:52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130號
  • 妳好

    很遺憾妳碰到這種情況,妳的問題,本所回覆如下:

    一、離婚需具備法定事由,根據妳的敘述,妳先生可能構成與人合意性交、對妳不堪同居之虐待與惡意遺棄等法定事由,若有相關資料則可以進一步判斷。

    二、房子若是妳結婚前購買,妳先生無法請求分配過戶,但是,夫妻離婚後會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若有相關資料則可進一步判斷。

    三、初步根據妳的敘述,妳先生屬於有過失一方,妳則無過失,將來若判絕離婚時,妳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包括精神賠償金在內。

    四、若小孩未成年,也可以一併請求法院判定小孩監護權(親權)歸妳,但是,夫妻離婚後,對於未成小孩扶養義務並未解除,同樣可以請求妳先生分擔離婚後,未成年小孩扶養費。

    請包涵僅能做基本分析,法律分析精準度需要詳細資料、訴訟成敗取決證據蒐集程度,若能提供本所詳細資料,本所則能提供更詳細分析與意見。

    如有需要,請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柯俊吉律師事務所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執業區域:台北市、新北市與基隆市

  • 柯俊吉律師
  • 陳敬人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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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30 14:38 
  • 文章人氣:225
  • 個人積分:2728
  • 律師評價:455 │ 律師證號:103台檢證字第11864
  • 您好

      建議您至少委請律師撰寫起訴狀

       另提供民法第1052條供您參照: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陳律師

  • 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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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30 17:50 
  • 文章人氣:279
  • 個人積分:9702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先生有打您,應立即前往醫院驗傷,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小三有拿與先生的對話紀錄給您,可證明其與先生發生性交行為,可對先生及小三提出妨害家庭告訴;若先生有辱罵您之行為,亦可加以錄音,再以以上證據,提出民事裁判離婚,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及針對婚後財產部分,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