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公司、勞資 > 公司董事與監察人相關問題?

公司董事與監察人相關問題?

  • 馬克思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10 16:33 
  • 文章人氣:1655
  • 個人積分:6
  • 各位律師大德先進大家好,

    請教一下,我父母在不知詳情的狀況下借人頭給親戚去創辦股份有限公司,最後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分別當了公司的董事與監察人,其中從來沒有領到薪酬與股票(但股票在經濟部公司行號登記裡記載有持股份)

    如今此公司有官司纏身,父母才知道自己被拿去當董事與監察人,現在是否有辦法解任這兩項職位?在官司上是否會有連帶責任呢? 若要辦理解任登記是要怎麼處理呢? 謝謝各位律師指教!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10 16:39 
  • 文章人氣:245
  • 個人積分:52406
  • 律師評價:1413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擔任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必須簽立相關同意書,並且經過股東會決議,倘若沒有簽立,也沒有授權,則可以提起確認董事、監察人關係不存在訴訟

    2、建議可以先告刑事偽造文書,再提起確認董事、監察人關係不存在訴訟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7-10 17:51 
  • 文章人氣:278
  • 個人積分:730
  • 律師評價:26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23號
  • 馬克思你好:

    一、有無連帶責任的部分,應視該訴訟(官司)之內容以及是否被同列為被告而定,有無像是公司法第23條、董監連保等問題,必須審閱具體個案資料後方可判斷。

    二、若欲提起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等訴訟,應先蒐集該公司股東會、董事會開會紀錄以及其他足以證明令尊令堂並未同意擔任董監之文書物證,向法院具狀起訴。

    三、當然,若評估後無連帶責任的風險,發函向該公司請辭董監也是選項之一。

    以上供參。

  • 如需進一步諮詢,請來信pinshinlaw23511136@gmail.com或來電02-23511136【品信法律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