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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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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0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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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請問一下如果在網路上被人罵髒話,好比說臉書的小窗跟LINE的視窗聊天這種不屬於公開的條件之下,可以告哪一條呢?或是有甚麼法律途徑呢?我該怎麼應付這種人   如果發生這種事情能夠打110報警嗎?還是要直接去警局會比較好? 麻煩律師給我解答,如果說可以報警也麻煩告訴我正確的SOP 謝謝律師不好意思不太懂,感謝解答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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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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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5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的私訊對話內容不會構成民譽侵害,並不違法

    2、倘若對方涉及恐嚇或是其他騷擾行為,可以蒐證之後報警處理。

    3、報警只需要去派出所製作筆錄即可。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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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20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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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61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96號
  •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誹謗罪,都有「公然」或「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故如果在facebook或line裡面之對話,關鍵在於是否有特定多數人組成之群組皆可共見共聞,如果有,則可能成立上開罪名,否則不會成立犯罪。 警察不會受理民事糾紛,打110或直接去警局結果都一樣。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