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有分得部份遺產, 仍可以主張特留分?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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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2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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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遺囑如果有侵害到C女的特留分,C女就可以主張特留分受到侵害主張權利。 C女在被繼承人生前有拿錢,則要判斷是否屬於民法第1173條規定之身前特種贈與,若是則可以請求歸扣,算入遺產之中計算應繼分、特留分。 詳細狀況要看到遺囑、瞭解遺產情況及釐清當初贈與之情形才能正確判斷。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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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28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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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沒有侵害特留份(應繼分的1/2),遺囑都是有效的,可以持遺囑辦理相關登記。
3、生前受有財產,除非是因為結婚、分居、營業才算是遺產的提前給付,否則只是一般的贈與,與遺產無涉。
4、建議可以備妥相關資料,包含遺囑、當初所贈與的相關資料等尋求諮詢判斷是否有侵害特留份的問題。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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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12-03 23:52 最後編輯日期:107-12-04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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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父親在生前有立了遺囑, 遺囑載明土地廠房都要給A,B子女, 而C女沒有, 原因是因為C女在父親生前就已經拿了A,B子女接近兩倍的現金.
另外, 除了遺囑載明的土地C女沒有權力之外, 其餘現金, 股份等等C女都有分到1/3
請問在這種C女已經有拿到部分遺產的狀況下, 再來主張遺囑載明的土地廠房, 是否合呼法規?
您好!
應先確認遺囑是否有效,遺囑有效則應依遺囑分配,但若遺囑分配方式有侵害C的特留分,C仍有機會主張特留分,可對土地廠房主張扣減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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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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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12-03 23:52 最後編輯日期:107-12-04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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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留分所主張的是全部遺產(包含現金, 股份, 不動產, 動產等等)的1/6...
又或是現金, 股份等等都有繼承, 但是遺囑所載明的不動產, C女沒有分到, 還是可以主張此不動產的1/6?
您好!
若只有三位繼承人,C的特留分是全部遺產的1/6。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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