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屋問題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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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3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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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實際狀況必須依照您與房東簽訂的租屋契約,若在租屋契約中有約定「提前終止租約」的條件,例如欠租達幾個月以上,經催告仍不繳時就可解除租約等,房東就有權利要求房客搬離,普通而言,只要欠租兩個月以上房東就可寄存證信函,要求限期繳清,否則將終止租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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