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錢不環,失蹤如何處理?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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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2-06 16:30 最後編輯日期:105-02-06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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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要自始即無還錢之意思才有可能會構成詐欺罪,若先前曾經跟你借過錢,並且有按時清償,就本次而言,可能是經濟狀況突然陷於困難,要構成詐欺罪就會有困難。 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返還借款,請法院查明對方之住居所。 若內容會貶損對方名譽,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及加重誹謗罪,公開前要考慮清楚,個資部分要不具識別性公布才不會違反個資法。 補充:可依民法第478條規定寄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給對方,催討借款(若未約定期限要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請求返還借款),若置之不理就要起訴請求返還借款。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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