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朋友欠我一筆錢 有簽現金保管條以及本票 已催收避不見面不還 也寄發存證信函了 都沒有效果 那我是要以刑事的侵佔罪提出告訴較好呢?還是刑事民事一併提出?
2.若我要自行提出告訴 需準備何資料(或何訴狀格式?)
以上 請您給我適當建議 感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聽起來只是民事糾紛,建議應該提起民事訴訟程序救濟,否則可能有誣告問題。
2、應該備妥相關事證,並且撰擬狀紙遞送法院,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撰擬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若本票符合成立要件,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若本件是金錢債務,則可以先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欠錢不還不涉及刑事侵佔,是單純民事糾紛,本票時效沒超過的話,就聲請本票裁定,超過的話也可以起訴請求返還借款或聲請發支付命令請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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