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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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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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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26號
  • 您好:

    民法規定,共有人如要處分或管理共有物,須過半數以上共有人及應有部分同意,始得出租或為其他處分。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看弟弟是否同意哥哥的出租行為,若同意,則得向哥哥請求給付租金;如不同意,則可請求哥哥將租賃物返還予全體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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