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資虧損被告背信
- haoche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24 10:43
- 文章人氣:1233
- 個人積分:2
- 我在去年有投資外匯,操作還不錯。 過程中認識了一個朋友A,他幫我介紹B朋友出資,並由我代操作。 我有跟A和B說明,投資是有風險在,不能保證,當然獲利時我會有酬庸,虧損就沒有。 投資者真的是很不理性的,第一個月賺錢,都沒有什麼狀況。 第二個月有虧損了,就開始一直吵鬧,問題很多,最後要求不要代操作了,並且賠償。 真的是心力憔悴,這件事現在還要被告「背信」。 目前已收到法院檢察官的偵查庭通知。 我願意配合檢察官的偵訊和時間,但是現在工作一天都12小時左右,還要煩這樣的事。 請問我該注意什麼呢?謝謝。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24 11:06
- 文章人氣:200
- 個人積分:14954
- 律師評價:7427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若你確實有投入代操外匯期貨,不會構成詐欺罪,而你若無背信故意或不法所有意圖及損害意圖,不會構成背信,只是民事糾紛。 但你若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期貨信託事業、期貨經理事業、期貨顧問事業或其他期貨服務事業者,會違反期貨交易法第112條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24 13:19
- 文章人氣:176
- 個人積分:16188
- 律師評價:190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若要成立背信罪,對方必須要有實質委任您的事實,如委託書,並且對方必須證實您有背信之故意及違背任務的行為,只要您代操的事項並無積極違法誠信雸則的行為,或是應停損時消極不作為,即難以成立,頂多依照委任契約,認為有違反契約所約定的事項,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
2.另外您私下代操外匯的行為,因您並非具有投資信託或投資顧問公司資格,恐涉及觸犯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第 1/1 頁
- 1
共 8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