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其他民事問題 > 何謂借貸契約

何謂借貸契約

  • 小珍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24 20:06 
  • 文章人氣:577
  • 個人積分:20
  • 我想請問,一共有土地分割後,分成(ABCD)4筆,我父親分得A,父親亡生後我繼承A,我和另一親戚的建物都有部份佔用了B土地,經提醒佔用的部份會被拆除,所以我買下了B土地也要求另一親戚佔用B的部份拆還給我,但對方說我和他成立借貸關系不能要求拆,這是真的嗎?但我並無和對方簽任何契約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24 20:52 最後編輯日期:105-04-24 21:06
  • 文章人氣:173
  • 個人積分:14580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對方係主張當初房屋在興建時有經過你父親同意無償使用,與你父親間有使用借貸關係存在,可以去調閱當初興建房屋時有沒有地主出具之土地使用同意書,若有,你會因為繼承而受到拘束。 若要終止使用借貸款係,要看當初約定時是否有定期間,若沒有,則要參考民法第470條規定看可否請求返還或依可否依民法第472條規定終止契約。 若無上開所述之情形,則還要釐清當初土地及其上之房屋是否屬於同一所有人,其後才轉讓所有權予你父親等人共有,若是,則有民法第425條之1規定之適用,推定在房屋使用之期限內有租賃關係存在,此時可以收取租金。 若均無上述情形,可以請求拆屋還地,但還要研究有無越界建築之問題。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24 22:34 
  • 文章人氣:174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對方如果主張對土地有使用借貸關係或其他合法占用權利,可要求其提出證據來,對方若無證據,您仍可主張拆屋還地,但如果對方建物只部分占用B地且占用的面積不是很大,法院可能會基於公益的考慮而判定免拆除。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24 23:22 
  • 文章人氣:158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應負舉證責任,且縱然確實有使用權存在,仍可以依法終止法律關係後主張拆屋還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