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暴 傷害 不履行同居義務等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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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25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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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若當天確實有衝突,可能會被認定為互毆,雙方都會構成傷害罪,且可以聲請保護令。 要去指摘女方說謊只能從期指訴是否有矛盾著手,以及有無補強證據補強其指訴。 男方可以提告傷害罪,促使雙方能夠調解、和解,並撤回告訴。 若女方遭受家庭暴力,拒絕返回住所,有正當理由,且女方可能依此訴請離婚。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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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10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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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議你自己本身先做民間測謊。
二、因為法院未必會同意送公家測謊。
三、這類的案件要搜證頗為困難,如果不做測謊真的是啞巴吃黃蓮。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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