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性騷擾事件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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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02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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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能會構成刑法第225條第2項趁機猥褻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上有期徒刑。 學校之性平會會先進行調查,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處理,要先在性平會爭取到有利之結果,否則不利將來刑事程序。 性侵害事件會依法進行通報,警方、檢察官會傳喚告訴人及被告製作筆錄,要詳細整理當天之狀況並提出證據、證人,告訴人指訴切勿前後矛盾,否則若被告否認,又無確切證據證明,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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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03 01:48 最後編輯日期:105-05-03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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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犯妨害性自主罪按刑法227條明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閣下如仍有困惑不解,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6789336)免費通話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處理此類案件實務歷練備足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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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克仁律師

- 隱居 (邵勇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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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03 12:44 最後編輯日期:109-06-2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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