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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性騷擾事件

  • 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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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02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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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因其有天和學生出去喝酒,但是之後在包廂內喝混酒及啤酒,而導致之後不省人事,而是後其他學生陪同此女學生去申訴性平事件

    ans-1.因之後告訴本人,於喝醉酒有把外套反穿,並利用外套蓋住伸手撫摸其女生下體,但本人均對於當時完全無意似狀態混然不知事情經過

    2.當場有3男2女包含我,共6人.有喝酒的也包括該女生及其要追此的男生,而知後開會通知,均說我指示他們調暗包廂光線,但無法具體的提出事證.

    3.兒均有告知軍願意與此和解已是負責其該責,但想知悉是否事後的相關條例, 易科罰金之類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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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02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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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44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可能會構成刑法第225條第2項趁機猥褻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上有期徒刑。 學校之性平會會先進行調查,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處理,要先在性平會爭取到有利之結果,否則不利將來刑事程序。 性侵害事件會依法進行通報,警方、檢察官會傳喚告訴人及被告製作筆錄,要詳細整理當天之狀況並提出證據證人,告訴人指訴切勿前後矛盾,否則若被告否認,又無確切證據證明,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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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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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03 01:48 最後編輯日期:105-05-03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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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違犯妨害性自主罪按刑法227條明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閣下如仍有困惑不解,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6789336)免費通話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處理此類案件實務歷練備足豐富。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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