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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miriam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7-09 | 最近登入:104-12-12
搜尋結果:共 1 頁,6 篇文章
律師們好: 因我與父親已失去聯絡近20年,前2日接獲社工通知父親於醫院往生,要我協助前往處理父親後事,父親在醫院的隨身物品中有一筆現金五萬元,故拿來付清醫院費用,剩餘金額打算用做喪葬費,不夠的我再自己補貼,喪葬處理完畢後我打算作?棄繼承,因多年未見不曉得他是否在外有債務,去國稅局請資產清冊是完全無資產,故決定做?棄繼承,但有一個疑問想問. 請問這筆現金五萬元,我拿來給付他的醫藥費及喪葬費是否合法,去做?棄繼承時是否需提出說明,會不會有什麼問題產生呢?煩請協助告知,謝謝!
瀏覽:1079
日期:104-12-12
請問我的前老闆狀告前店長侵占公司款項,目前已開過一次庭,但各說各話,我是櫃台會計,地院打電話給我,要我出庭針對帳務上作一下說明,會再開傳票給我;同天,前老闆的律師打給我,要我協助去律師事務所作帳務說明,我在一個多月前是被老闆資遣,且沒給資遣費。 想請問: 1.已走上法庭,前老闆的律師要求我去協助說明,這樣是否合理合法? 2.我已被資遣,是否一定要配合律師要求呢?且法庭已準備傳喚,是否可以等開庭再直接前往說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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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0-21
請問,公司以虧損為由資遣我,但未給資遣費及預告工資,並要求我簽立協議書,內容說明不會以公司不給資遣費名義去勞工局申訴,這樣是否合法,為了拿薪水,已經簽下協議書,這樣我還可以用什麼法規來保障我的權益或告公司嗎?
瀏覽:204
日期:104-09-16
請問,公司以虧損為由資遣我,但未給資遣費及預告工資,並要求我簽立協議書,內容說明不會以公司不給資遣費名義去勞工局申訴,這樣是否合法,為了拿薪水,已經簽下協議書,這樣我還可以用什麼法規來保障我的權益或告公司嗎?
瀏覽:546
日期:104-09-16
想請問我在一間足底按摩館任職已10個月,期間薪資皆是以月薪計算,6月份因要店長離職,老闆要我協助承擔管理責任所以加薪並加保勞保(6月以前都沒保勞保或就保),但老闆要求要簽三個月合約書,內容說明工作內容、薪資,三個月到期新店長來了,老闆要求要將月薪改成以時薪計算,請問這樣是否違法? 另外,公司之前有幫我們投保勞保,但如果轉成時薪計算,公司就不幫我們保勞保,請問這樣是否違法? 另外,老闆現在又強迫員工要認股,認股就是股東要一併承擔虧損,如不認股就要我們離職,請問這樣是否違法? 以上三個問題請求協助,如果公司違法我們可以依那些法條去爭取自己的權益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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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0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勞健保的部份要看公司是否達5人,若是,則屬 ... (恕刪)  謝謝曹律師回覆 公司含聘請的店長及兼職員工共有6人,但有2人自願不要加保勞健保,這樣是否還是可以強迫投保呢?
瀏覽:723
日期:104-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