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改合約內容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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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5-28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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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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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簽署而只是未用印,則先前簽署之合約仍具效力,第二份合約的部分,您們可以不同意,若同意的話,則第二份合約會取代第一份合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李詩皓律師 (力禾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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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5-2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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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437 │ 律師證號:91臺檢證字第0116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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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大頭貼照片失效。
以您敘述的內容,如已有手寫簽名而只是未用印則契約是有效的。另對方並無違法事宜。
如需法律諮詢請來電,力禾法律 (02)2755-1003#22 或 LineID:boycoco211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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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5-28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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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495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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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口頭承諾日後舉證會有難度,本件需先釐清之前合約對兩造究有無拘束力?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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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5-28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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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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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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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5-28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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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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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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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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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9-05-29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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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是法律規定必須是簽立書面契約才生效的情形,否則縱使沒有簽立,如果有其他證據證明雙方同意受到該契約的拘束,我方仍可以要求依照原本的契約履行。
2、如果有簽名沒用印,契約仍有效。
3、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給對方,告知對方的行為已經違約。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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