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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網路交友 跨國網路商城平台詐騙
- 陳奕如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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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0-12-05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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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5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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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議您先把所有匯款相關對話紀錄截圖及金流明細單據整理好,到警局報案提告,之後找到帳戶持有人後可移付調解進行還款和解,或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求償。
倘有其他疑問或案件細節,可加LINE初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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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法研所(公法組)碩士/政大法律系學士
臺北市104中山區松江路87號11樓
Cell:0966465007
Line ID:lawyerc
- 前桃園地檢書記官/內政部訴願會法制專員 Line ID:lawyerc 手機:0966465007 事務所:北市松江路87號11樓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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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0-12-05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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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事訴訟法第5條: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機出發地或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是就刑事犯罪管轄地會以被告住居所地或犯罪行為地法院為管轄,此部分需釐清犯罪行為地在何處?
刑法第30條: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第339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是本件可能會有幫助詐欺或共同正犯之適用,您可以報警或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並聲請調查證據並將您與對方的對話紀錄保存,待檢察官開庭時作為證據,惟須注意倘犯罪地非屬我國管轄,偵查會有難度;至於就損害賠償部分,可以帶刑事起訴後以刑事附帶民事請求,若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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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處理過非常多跟您類似的被詐騙案件
現階段建議先將匯款或轉帳明細,平台網頁畫面、您跟對方的對話紀錄等全部截圖並列印出來(紙本)作為證據,報警提交給警方,並針對收受您匯款的帳號提告,請警方凍結
後續可透過調解程序或者開庭時,當場跟被告求償您的被騙金額。
或者可以等檢察官起訴後對被告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本人處理此類案件有非常豐富的經驗,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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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避免您涉犯其他法律訴訟爭議風險,及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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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nyou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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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2-27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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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7月份被一個網友拉到一個叫聚散聯盟群,在群裡一個香港老師的指導下投資金泰資產,前後一共被騙了231萬多,我是在要臨時想出一部分金用作急用時,哪個投資平台不給我出金,說是要讓我繳納20%的證明費,保證是我本人操作的,然後我繳納完之後,又說我密碼輸入錯誤,被凍結了 ,需要10%的解凍費,又要我匯款解凍,我就覺得有問題了,因為我自己的密碼我想了一天不可能記錯的啊,但他們就是說我密碼錯誤,資金被凍結,如果想出金就要再匯一筆解凍費才能給我出金,我就覺得我應該被詐騙了,就在網路上搜尋了一下,認識了一個律師,我與對方講了一下我的經歷,證實我被詐騙了,幸運的是在這個律師的幫助下,我拿回來了我被騙的錢,真的很感謝也很開心,這次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覺得好人還是有的,如果有幸看到我的貼文 也有類似的經歷可以加我賴xinyou929聊聊,也許也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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