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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撫養費

  • 卉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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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4-10 08:36 
  • 文章人氣:276
  • 個人積分:78
  • 請問先生不付小孩扶養費,先生名下有房子,也有工作,但每月的薪水公司都是發現金,不是薪資轉帳,如果告上法院,,這樣法官不就查不到先生有多少薪水了,還可以向先生要求小孩撫養費嗎

  • 徐小姐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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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4-10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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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所述情形應先透過法院程序取得扶養費的裁判,裁判確定後再聲請強制執行,房子、薪資都可列為執行標的,若有困難,可委任律師協助執行。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戴士捷 (傑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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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4-10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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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0 │ 律師證號:105臺檢證字第12947號
  • 您好,

    依強制執行法第115、115-1條,扣押命令是為禁止債務人向第三人公司收取薪資或將薪資債權讓與他人,同時並禁止第三人公司向債務人給付,性質類似於「查封」;移轉命令之作用在於使債權人得收取先前扣押之薪資。

    因薪資係每個月連續給付,為便利債權人收取,法院會依強制執行法第115條之1規定核發扣押命令及移轉命令,債權人無庸逐月聲請。

    如有需要,可委請律師協助聲請,可加Line: jackdai221諮詢

    政大智慧財產及科技管理研究所碩士/政大法律系學士

    Line ID:jackdai221

    手機:0958888968  

    Web: https://jacktailaw.com

    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jacktaiatlaw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75號6F

     

     

  • 林元浩 (林元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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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4-10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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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64號
  • 您好:

    依民法規定,父母有扶養未成年子女義務,不論是否行使親權,建議可先提起給付扶養費,並一併提起返還代墊扶養費之訴訟,若有即刻受扶養之需求,也可提起本案訴訟同時,聲請定暫時處分,俾保障子女權利。

    林元浩律師

    0980-668-808(可+LINE)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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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4-10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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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084條第2項: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第1115條: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第 1116 條: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不足扶養其全體時,依左列順序,定其受扶養之人:
    一、直系血親尊親屬。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家屬。
    四、兄弟姊妹。
    五、家長。
    六、夫妻之父母。
    七、子婦、女婿。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按其需要之狀況,酌為扶養。
    第1117條: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第 1118 條: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第 1119 條: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
    是本件可以訴請法院請求您先生給付扶養費用,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您先生不給付之原因及兩造有無約定各自負擔內容,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取得勝訴判決,可以確定判決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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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4-10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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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不解扶養費,則應先取得執行命令,才能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押其名下財產。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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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4-10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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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由(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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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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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4-11 10:30 最後編輯日期:111-04-1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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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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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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