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投標書他人擅自簽我的名字
- 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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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5-02 05:09 最後編輯日期:111-05-02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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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律師:
民國102年他人邀約我共同標購兩棟法拍屋,
在這期間都是交給他人協助辦理,
處理期間,對方不僅請我先拿錢出來,又說需要我的印章證件,
等法拍標購結束,我才發現被設計了!
錢被騙了,我的房屋也沒有樓梯,而對方的房子卻有樓梯
後來查到當時的法院投標書,1.上面是對方擅自簽了我的名字,而不是拿給我本人親自簽字
而[雙方協議登記書]並未經過我的同意即被他偷蓋章,實際上對方也未跟我協議
關於以上兩點是否可以提告對方偽造文書呢?
但本人從頭到尾並未同意對方擅自簽我的名字,以及擅自登記分配房屋
會不會因為我將印章證件交由他人,而形成授權之意思?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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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5-02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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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14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第 217 條: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再按「查冒用他人名義偽造文書並行使,其犯罪即已成立,縱事後該他人追認或默認其行為,亦無解於其偽造文書之罪責。此與民事上之他人默認或追認其無權代理行為者,即發生授與代理權之法律效果者迥異。」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1043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是偽造文書罪嫌處罰係無權制作之人,本件需釐清當初有無授權使用?以及授權範圍為何?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此部分須注意要如何就爭點部分去釐清,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吳于安 (吳于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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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5-02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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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授權他的是兩棟房屋要登記共有的話,他可能有偽造文書、背信等問題。再請您line提供詳細資料,以利協助。
- 如有進一步問題,或想要有一個長期的律師諮詢管道,歡迎加line詢問:@honganlaw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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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5-02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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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如果對方所為跟當初您請對方做的事情有差別,甚至超過您授權的範圍,是可能構成侵占罪與背信罪。
2.就此部分可以委託律師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3.同時,也可以委託律師提出民事訴訟,主張投標行為或簽署該協議書的行為屬於無權代理,要求撤銷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王奕淵 (王奕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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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5-02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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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的情形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hotmail.com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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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雖可整理證據,提出刑事告訴,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然依您所述,您有交付印章證件,確實有可能對方主張您已授權,而無偽造文書之犯罪。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由(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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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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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雖可提出刑事告訴,對方亦可主張您已交付印章及證件,爭執您有授權;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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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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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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