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停車問題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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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8-0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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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可以先去地政事務所調閱地籍圖、土地謄本確認是否屬於您家所有的土地。
2、如果是,可以主張民法第767條要求對方不能停車,如果對方不理會,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費用。
3、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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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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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8-07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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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您可至當地地政事務所申請調閱土地謄本及地籍圖,確認該地性質為何,是否歸您家所有(或是公設共有)。
如土地確為您所有,您可委請律師先行寄發存證信函告知車主有權依民法地767條第1項規定請求驅離,並有權請求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費用;如其仍置之不理,可再委請律師逕對其向法院起訴之。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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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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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8-0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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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民法第765條: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
第767條: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
是本件需釐清該土地所有權人是否係您或您家人所有?此部分可向在地地政機關詢問或聲請鑑界,倘係無權占有,此部分所有權人可以向法院訴請占有人遷離還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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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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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8-08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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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假設無法與對方溝通協調,只能提告;若欲提告,需先測量爭議土地為您單獨所有或為區分所有權人所有,而異其主張;惟鄰居間不建議以訴訟解決,日後可能引發更多其他糾紛,可全盤多加考慮;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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