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政府罰錢又被受害人求償?跟一罪不二罰矛盾?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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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3-03-04 00:50 最後編輯日期:113-03-04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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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勝訴378件,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 lawyer660129(點我直接諮詢
一、刑事跟民事性質不同,刑事與民事間不會有一事不二罰的問題。
二、建議你委由律師協助減少損失。
三、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高爾夫球,遇刑事案件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處理。
四、你可以約時間諮詢,我們來討論勝訴的可能性。
- lawyer660129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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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3-03-04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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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一罪不二罰是針對司法與行政機關對您的處罰
2、但您賠償給被害人的金錢,不屬於這個範疇
3、本律師擅長個資法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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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罐頭回覆」。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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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3-03-04 01:39 最後編輯日期:113-03-04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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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勝訴378件,預約諮詢line:lawyer660129(點我直接諮詢 預約電話0928967948,楊俊鑫律師關心你。
一、我有寫一篇文章:違反個資法不起訴、緩起訴或緩刑可能性之研究(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著)。僅供約時間諮詢當事人參考。
二、個資法本所勝訴案例:
VV違反個資法和解不起訴案
VV違反個資法和解撤告不受理案
VV違反個資法和解獲緩刑案件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審簡字第6v6號緩刑判決
Vv案由違反個資法案件不起訴處分台北地檢署112年度偵字第330v1號不起訴處分。
三、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踢足球,個資法案件建議委由有勝訴經驗的律師協助處理。
刑案勝訴378件,預約line:lawyer660129(點我直接諮詢電話0928967948, 楊俊鑫律師關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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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鐘晨維 (Q毛律師鐘晨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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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3-03-04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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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歡迎加賴:@488wfelu(https://lin.ee/lIY6VJ7)(律師親自回覆)
或來電 :02-23811068詢問
我們有相關訴訟經驗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由於您目前對案件敘述較為簡略因相關法律問題比較複雜 ,建議您搜集好資料及證據跟律師洽談
限於字數關係。
相關案件細節可以直接加官方Line後討論
律師將跟您說明訴訟策略及正確流程,以保障您的最佳利益
本所承辦非常多類似相關案件可上ig:qhairlawyer(https://reurl.cc/qrd3bp)
官方網站:貴陽法律事務所(https://qlawyer.pro)(西門捷運站五分鐘)查看成功案例分享及相關法律常識
期待您的回覆,律師會再完整跟您分析
祝福您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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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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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3-03-04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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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第197條: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第 213 條: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係私法關係,與行政機關裁罰無涉,並無一事不二罰之適用,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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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3-03-04 13:57 最後編輯日期:113-03-04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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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賠償被害人跟處罰是不一樣的概念,所以沒有一罪不二罰。
2、您可以嘗試與被害人和解,並請當事人撤回申訴或是告訴,這樣就會比較輕。
3、隱藏原告個茲的部分,除非是不公開案件或是有正當事由,法院可以為必要的遮蔽,否則原則上都是公開的。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陳奕如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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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您所述應是以下行政罰法條文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上面寫的都是行政機關的處罰和刑事處分或判決,不包含民事賠償。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律師親自回覆
- 前桃園地檢書記官/內政部訴願會法制專員 Line ID:lawyerc 手機:0966465007 事務所:北市松江路87號11樓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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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3-03-04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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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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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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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3-03-05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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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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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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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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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3-03-0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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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是針對行為人的「行為」進行處罰,一個犯罪行為不論造成多大的損害,也只能被處罰一次,這就是「一罪不二罰」。
- 另外,一罪不二罰的概念僅適用在刑罰與行政罰,換句話說,如果針對同一行為給予刑罰後又宣告保安處分(保護、預防性質)、或要求行為人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填補被害人損失),因為保安處分、民事賠償不具「處罰」性質,因此不會有一罪不二罰的問題,而可以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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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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