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竊盜案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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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2-13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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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律師處理過不少竊盜案件,經驗豐富
1、您做完筆錄後,警察會將案件送到地檢署,後續地檢署會再寄發傳票通知您開偵查庭
2、如果希望和解,建議盡快在警察將案件送到地檢署之前完成。您可以透過律師協助,與被害商店聯繫,簽署和解書與撤告狀,提交給警方,後續可以爭取不起訴,避免留下前科
3、如果不清楚該怎麼做,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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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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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2-1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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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第321條: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六、在車站、埠頭、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內而犯之者。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是本件可能會有上開法文之適用,此部分須釐清您是否認罪?倘您要和解,可以在地檢署開庭時具狀向檢察官陳明,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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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2-14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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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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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 鐘晨維 (Q毛律師鐘晨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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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2-1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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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48 │ 律師證號:111臺檢證字第168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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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歡迎加賴:@488wfelu(https://lin.ee/lIY6VJ7)(律師親自回覆)
或來電 :02-23811068詢問
我們有相關訴訟經驗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由於您目前對案件敘述較為簡略因相關法律問題比較複雜 ,建議您搜集好資料及證據跟律師洽談
限於字數關係。
相關案件細節可以直接加官方Line後討論
律師將跟您說明訴訟策略及正確流程,以保障您的最佳利益
本所承辦非常多類似相關案件可上ig:qhairlawyer(https://reurl.cc/qrd3bp)
官方網站:貴陽法律事務所(https://qlawyer.pro)(西門捷運站五分鐘)查看成功案例分享及相關法律常識
期待您的回覆,律師會再完整跟您分析
祝福您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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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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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7-20 00:02 最後編輯日期:114-07-20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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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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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勝訴435件,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可加LINE);02-28717475,楊俊鑫律師專辦刑事案件,建議先以LINE諮詢,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遇刑事案件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你處理。
一、偵查中可以試著爭取職權不起訴或是緩起訴。
你可以早一點搜集資料增加職權不起訴或緩起訴的機會。
二、由律師協助和解或調解的成立可能性較高,因為很多告訴人不想見到被告也不想跟被告談。
三、有的人不希望家人知道,就會委任律師並請律師幫忙收司法公文以減少家人發現的可能性。
四、建議你先約時間諮詢,我們來討論勝訴的可能性。
(一)諮詢的時候我會查一些裁判及實務見解供你參考。
(二)我會依我辦過獲得職權不起訴或緩起訴的勝訴經驗跟你討論你需要提供那些資料以增加勝算。
(三)關於地檢署你要怎麼回答檢察官的問題,也會先做沙盤推演。
五、竊盜案件本所勝訴案件:
v案由竊盜案件(刑法第320條第1項),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 度偵字第183v9號不起訴處分乙件。v竊盜案件(支票)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續字第6V號不起訴。
v竊盜案件106年度偵字第4VV4號不起訴處分1件。
v竊盜(便利商店)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289V號不起訴處分1件(職權不起訴)。
v竊盜(百貨公司專櫃)和解,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4v0號、109年度偵字第29v5號不起訴處分書(職權不起訴)。
v竊盜(加重竊盜未遂、竊盜既遂)(和解),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98v9號緩起訴處分書。
v案由竊盜(刑法第320條第3項、第1項),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90V2號緩起訴處分書乙件。
v竊盜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5年度易字第9VV號無罪判決。
v竊盜案件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易字第10VV號維持原審無罪判決。嗣民事訴訟亦獲勝訴判決(臺北地院109年度訴字第22v3號)
v案由竊盜等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9v2號刑事簡易判決(緩刑判決)。
v案由竊盜案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庭110年度簡字第10v9號刑事簡易判決(緩刑判決)。
v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7年度上易字第4v8號, 加重竊盜案,二審改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不用入監案。
刑事辯護勝訴435件,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可加LINE);02-28717475,楊俊鑫律師專辦刑事案件,建議先以LINE諮詢,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遇刑事案件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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