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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糾紛

  • r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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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3-26 08:30 
  • 文章人氣:144
  • 個人積分:8
  • 請問

    承租人去世,其妻子確定結束營業,未告知的情況下將攤位委妥託其親戚頂讓出去,請問該如何處理?

    其親戚咄咄逼人,原承租人妻子不接電話。對方錢也給了。

    該怎麼辦???

    謝謝。

  • ryan
  • 吳于安 (吳于安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3-26 09:44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2644
  • 律師評價:267 │ 律師證號:(104)臺檢證字第12214號
  • 依您所述,如果原本承租人的繼承人有繼承取得承租的權利,要看您當初與原本承租人有無約定限制轉租以及對應的違約效果,如果有的話,您可以主張對方違約並終止租約。再請提供詳細資料,以利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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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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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3-26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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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6662
  • 律師評價:205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租賃糾紛的問題,經驗豐富

    1、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主張終止租約,並要求限期退款

    2、如果對方逾期不理會,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以便強制執行對方名下的財產

    3、建議可以提供完整的租約,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沒有幫助的廣告回覆」。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洪維廷 (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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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3-26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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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8716
  • 律師評價:957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您好

      1.建議您可以透過律師寄發存證信函主張終止租約,以維護您的權益。

      2.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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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3-26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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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53766
  • 律師評價:495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倘日後兩造就口頭契約有疑義,將較難舉證,本件需釐清兩造租賃契約內容為何?有無轉租之約定?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您可先向在地區公所或法院聲請調解,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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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3-26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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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8254
  • 律師評價:231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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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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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3-26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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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10742
  • 律師評價:2541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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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貿頂匯:華固頂匯(國際會展中心 綠美圖 科湳愛琴橋 水湳轉運站 出站抵達 經貿路經貿九路口)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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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03-27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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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52462
  • 律師評價:1414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租約不因承租人死亡而終止,而是由繼承人繼承。

    2、倘若有轉租禁止約定,可以以違約為由主張終止契約。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