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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三次

  • 阿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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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7-23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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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

    我於98年

    102年四月四號
    各有兩次酒駕記錄
    第二次沒有肇事
    但我在改法後7月22日又被抓到酒駕一次0.32

    我是在21日凌晨11點喝到2點多回家

    隔日下午三點多去牽車
    因為附載人員沒戴安全帽被攔下
    後來被酒測 我也沒想太多 以為酒精都揮發掉了
    但是測出還是超標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這樣會被關嗎?
    我有看法規有五項例外
    其中一條就是家境問題
    家中只有我和哥哥在工作養爸媽家裡還有房貸
    哥哥和我都也還有學貸
    我知道自己錯我會承擔 但是如果要關
    我家就只剩哥哥養了
    當時簡易判決 他也沒有給我明確的答案
    請問我甚麼時候會知道我會接受甚麼處罰
    如果真的不幸要關 我要在甚麼說明我家的經濟情況
    請求法官讓我易科罰金呢 

  • 阿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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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7-23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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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第三次可能不會再准易科罰金了 不過還是等到執行時向檢察官提出聲請看看

    這五種「例外情形」,包括:

           一、單純食用含有酒精之食物如:(薑母鴨、麻油雞、燒酒雞),而無飲酒之行為。

         二、吐氣酒精濃度低於0.55mg/l,且未發生交通事故或異常駕駛行為。

         三、本案犯罪時間距離前次違反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第一項之罪之犯罪時間已逾三年。

         四、有事實足認被告已因本案開始接受酒癮戒癮治療。

         五、有其他事由足認易科罰金已可收矯正之效或維持法秩序者。

           我第二項合格 那第四和第五要怎麼證明呢? 

     

    檢察長會議決議認為,酒駕3犯發監是基本處理原則,各地檢署檢察官仍可就個案,審酌酒駕者的經濟情況、家庭狀況等給予「例外情況」,但並非酒駕2犯就不用發監,如果酒駕者犯行惡性重大、酒測值太高等情形,檢察官仍可就個案從嚴處理。


  • Ri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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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1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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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阿義先生,可以知道您最後的判決為何嗎?因為我昨天也是第三次酒駕被抓了,我很緊張,怕會直接入監,可以拜託您跟我說一下嗎?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