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房地產、租賃 > 房屋不修繕與租金追討問題

房屋不修繕與租金追討問題

  • 雅淑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2-15 08:35 
  • 文章人氣:990
  • 個人積分:4
  • 您好:我於87年承租現在住所至今已接近16年,房子是太太的名字,但都是先生和我們簽約。原本合約都是5年一簽,96年時房東的先生一口氣簽了10年。去年房東想賣房要求我們提早解約我們不肯,她說租賃期限超過10年是無效約.這是對的嗎?再者日前她寄了一封存證信涵給我說我於96年5月至98年1月租金調漲為7000但只付6500現要跟我索討差額和利息,我該怎麼做?因為她房子漏水,牆壁瓷瑼因地震剝落,地板磁磚因熱漲冷縮造成隆起破烈…這些她來看過卻都遲遲不處理,造成我每到下雨天就要耗費精神,睡眠,接漏水搽地板。這些我要如何向房東爭取自己該有的權利?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2-15 09:30 
  • 文章人氣:388
  • 個人積分:111128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租賃契約仍屬有效,而其請求租金缺少部分,可能會有時效之問題,且既然房東要賣屋,您們也可以對他主張優先承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2-16 14:11 
  • 文章人氣:385
  • 個人積分:7918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1.租約應該還是屬於有效的   2.房東的意思應該是指  本件因為租約超過10年  他將房子讓與他人  本件應該是沒有民法425買賣不破租賃適用   3.所以如果他將房屋賣人  自然你對新屋主不能主張有租賃契約存在   只能跟房東依法求償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