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們目前承租的地方住了三年多,之前兩年都有簽契約,第三年就沒簽約,可是都有準時匯款給房東,但有天房東傳簡訊告知房子賣掉了,當下不知所措,後來問別的房客知情嗎?他們說房東有告知他們,但我們完全不知情,更扯的事,房東跟其他房客都有簽約,就唯獨我們沒有,而且我們也是時間到就匯款給他。但現在房子賣了,新房東說房子他們自己要用,我們就必須跟其他房客約到就要搬遷,請問是否可向房東要求搬家的費用,還有只能住到12月底,那我們還要付房租給房東嗎?求解,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無法適用轉讓不破租賃,因此新的所有權人可以要求您搬離。
2、屆時屬於原房東給付不能的狀況,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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