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怎麼辦
- 黃毓棋 (黃毓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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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8-11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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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占。二、警局或地檢署皆可,記得去銀行申請你父親帳戶的「交易往來明細表」做為證據。三、有手機可以查申登人的資料,有帳戶可以查開戶資料,不用擔心,一定查的到,這偵查機關會去查。四、你父親沒空的話,你們就用書面寫成告訴狀,由你父親蓋章,寄到地檢署即可。另外刑事訴訟法規定,提起告訴是可以委任代理人的(包含出庭),但必要時本人需親自到庭。五、刑事是處理「有沒有犯罪」的問題,所以你們要把錢要回來要另提民事訴訟,你們可以現在提,但要負擔裁判費,也可以等到對方被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訴訟,免繳裁判費。六、以上,謹供參考!
- 育誠法律事務所(台南)~黃毓棋律師~(06)213-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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