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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對房子繼承的效力

  • Hamp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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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2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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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祖父過世,祖母過世已久,遺產由四位子女繼承
    有長男、長女、次男、三男

    祖父原本已立好公證遺囑
    內容是由於祖父以前已經替長男與三男買了房子登記在各自名下
    (所有人都知道的事)
    現有名下一棟房子交由長女與次男共同繼承房租兩人均分
    若日後此房子賣掉,長男與三男可各自獲得十分之一的轉賣收入
    其他現金存款部份由四人均分

    而現在有兩個特殊的情況:
    一是祖父後來又改了ㄧ遺囑,未公證
    內容是由於長男在長期以來照顧祖父,存款現金全由他繼承、處理

    二是三男已舉家移民美國,原本祖父送的房子已賣出

    想請教的是:請問這樣的遺囑具有效力嗎?
    還需要經過什麼程序才能使遺囑圓滿實行?

    我爸爸是次男,我比較在乎他和我姑姑(長女)能否順利繼承房子,確保他們之後保障
    遺囑有這樣的效力讓他們順利繼承嗎?需要其他子女放棄繼承嗎?
    代書有必要性和幫助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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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21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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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前後遺囑均有效的情形,以後遺囑為主。

    2、倘若有侵害特留分得部分,遭侵害之繼承人還是可以主張權利。

    3、無法於被繼承死亡之前預先拋棄繼承

    4、被繼承人現在是否尚存?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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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21 16:56 最後編輯日期:103-12-2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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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依您所述應以祖父後來立的遺囑為準

    且該遺囑應有侵害到您父親之特留分

    父親可向大伯父請求分配特留分比例計算金額之遺產

    當然如果大伯父和三叔願意拋棄繼承或協議放棄繼承亦可以使父親和姑姑繼承房子

    如果協議不成,就要透過分割遺產訴訟處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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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21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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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第二份遺囑亦符合法律之規定,為有效之遺囑,應依該份遺囑執行之,惟若第二份遺囑不符合法律之規定,則須依第一份遺囑執行之;再就遺囑執行後是否有侵害各繼承特留分,若有侵害,亦可請求返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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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21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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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民法第1220條規定:「前後遺囑有相牴觸者,其牴觸之部分,前遺囑視為撤回」。依您所述,前後遺囑關於房子部分並無牴觸,現金部分則有牴觸;因此,房子部分仍依第一份遺囑處理,現金部分則依第二份遺囑處理。
    若依上述分配結果有侵害特留分,則受侵害者再主張依比例扣減。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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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23 08:45 最後編輯日期:103-12-23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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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ampton你好

    有關你所詢問的問題簡單回覆如下:

    如前沈律師所述,兩份遺囑看起來就房屋的部分並沒有相牴觸,應為有效。(但後遺囑是否有效仍須看是否符合法定要件而定)

    另,依據內政部81年的函示,你父親及姑姑可以直接持遺囑到當地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過戶手續

    但縱使兩份遺囑均有效力,如此的分配遺產恐仍可能侵害部分繼承人的特留分(特別是三男,必須看祖父當初生前贈與的原因為何)

    為免房屋過戶後各繼承人間發生爭執甚至訴訟,建議持相關資料詢問專業之法律人士進一步分析、處理會是比較妥適的做法

    以上供參

  • 如需進一步諮詢,請來信pinshinlaw23511136@gmail.com或來電02-23511136【品信法律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