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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撞 責任 賠償

  • I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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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31 01:07 
  • 文章人氣: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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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於12/1發生機車機車擦撞 雙方說詞不一,我認為它的位置在我左後方,當我發現雙方靠太近後就撞到了,然後她的後照鏡勾到我,他往前騎沒事,但是我控制不穩就摔倒了。他認為是我的車頭左方靠撞到他,他已經太靠近安全島躲不了,然後他有控制好沒倒,我自己倒了。

    第一時間因為我沒辦法動,路人們把我抬到路邊,機車也移到路邊,所以警方沒辦法只能用路權判斷我們都是直行,所以責任都是50%。

    我只有車禍當天送急診,3天後復診一次,其他都是自己買人工皮賀紗布包紮換藥,但是強制險沒理賠,所以我想請他出一半,機車部分因為我也是比較嚴重責任50%,所以我想說雙方修車的錢相減再讓他出一半,請問這樣合理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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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31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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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5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論是人傷或是財損,因為雙方過失均為50%,因此可請求之金額均必須減一半。

    2、醫療費用部份,只要您能夠提出單據,且與該次車禍事故所受的傷所致,均可以向對方求償50%。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I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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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31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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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論是人傷或是財損,因為雙方過失均為50%, ... (恕刪)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

    今天早上我們見面談和解,我提出上述說法他不接受,也去警局調無監視器畫面,警察也提出與律師相同看法,並建議開調解為員會,而後他提出因為當天車禍導致工作遲到且無法全勤,我也有打工當家教,有一星期無法上班,還間接因此失去工作,想請問調解會是否要提出證明,及如何提出證明?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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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31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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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若有證據要提出,只要在調解時當場提出即可,但因為調解本質就是雙方在談條件,如果價碼均可接受就OK了,通常不會按實際損失賠償;如要按實賠償,就必須要尋訴訟途徑。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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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31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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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既然您有受傷,對方一有百分之五十的過失,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藉以使對方感受壓力,爭取更高之賠償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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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01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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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應該無所謂之責任比例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並建議可與專業律師研究後續賠償金額估算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