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存證信函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01 17:58 最後編輯日期:105-05-01 18:08
- 文章人氣:297
- 個人積分:2701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不動產所有權移轉以登記為要件,原則上登記所有人就會認定為實際所有權人,例外如果確實有借名登記的約定才可能主張所有權,但畢竟是例外實務上主張借名登記成功的案例並不多。因此,對方若無確實的證據,要回不動產的機會很低。但對方是提出民事訴訟,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有誣告的問題。對方占用您的不動產不還,可先發函警告,無效果則可提出竊佔不動產的刑事告訴,民事亦可提出遷讓房屋的請求,並請求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01 17:59
- 文章人氣:229
- 個人積分:14954
- 律師評價:7427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若你有實際管理、使用、處分不動產,不會成立借名登記契約,公公之主張無理由,要詳附理由提出答辯狀。反之,若不動產實際上由公公管理、使用、處分,你無權置喙,就算沒有借名登記契約,還是可以從間接證據證明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此時公公主張為有理由。 你公公只是提起民事訴訟,並無意圖使你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不會構成誣告罪,若有散布不實言論或散布存證信函,造成你名譽之貶損,可以提告妨害名譽(公然侮辱、加重誹謗)。 若你是真正所有權人,而公公無權占有(沒有租賃、使用借貸關係存在等),可以請求公公返還所有物,並給付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至於是否可以撤銷贈與,目前資訊不足,無法判斷。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01 20:30
- 文章人氣:202
- 個人積分:103354
-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公公的存證信函,建議完全不予理會,待公公對您提告,再撰擬書狀答辯之;針對公公目前霸佔之行為,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所有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01 20:32
- 文章人氣:256
- 個人積分:108828
- 律師評價:25307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公公的存證信函,建議完全不予理會,待公公對您提告,再撰擬書狀答辯之;針對公公目前霸佔之行為,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所有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