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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順位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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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0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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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第一順位是配偶跟直系血親卑親屬,共同平均繼承

    2、倘若沒有作遺產分割,確實可能涉犯侵占罪。

    3、建議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不得排除其他的的使用,並且出面協商遺產分割,倘若拒絕,則可以提起遺產分割訴訟,並且提告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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