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下酒駕罰款大概金額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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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0-07-27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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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協助您母親處理,爭取對您母親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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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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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協助您母親處理,爭取對您母親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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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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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距離上次酒駕被處罰已經超過5年,則沒有累犯問題。
2、依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罰金。
3、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爭取緩起訴或是易科罰金(易科罰金是每天折合新台幣1000~3000元)。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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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法第47條: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編 註:
本條文第 1 項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民國 108 年 2 月 22 日釋字第 775 號解釋,有關累犯加重本刑部分,對人民受憲法第 8 條保障之人身自由所為限制,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牴觸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於此範圍內,有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 2 年內,依本解釋意旨修正之。於修正前,為避免發生罪刑不相當之情形,法院就該個案應依本解釋意旨,裁量是否加重最低本刑。
是本件有無上開法文之適用?尚有待釐清相關事實及爭點,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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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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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0-07-30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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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黃舜暄 (黃舜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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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1-01-08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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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樣的酒精濃度已經屬於犯罪行為,會偵查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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