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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酒駕罰款大概金額

  • 鬥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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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27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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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媽媽10年前第一次酒駕 近日又酒駕(第二次),濃度為1.3% 想請問她這樣算累犯嗎?這樣的濃度罰款金額是多少??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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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27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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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協助您母親處理,爭取對您母親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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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27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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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協助您母親處理,爭取對您母親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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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28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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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距離上次酒駕被處罰已經超過5年,則沒有累犯問題。

    2、依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罰金。

    3、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爭取緩起訴或是易科罰金(易科罰金是每天折合新台幣1000~3000元)。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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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28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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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47條: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編      註:

    本條文第 1  項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民國 108  年 2  月 22 日釋字第 775  號解釋,有關累犯加重本刑部分,對人民受憲法第 8  條保障之人身自由所為限制,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牴觸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於此範圍內,有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 2  年內,依本解釋意旨修正之。於修正前,為避免發生罪刑不相當之情形,法院就該個案應依本解釋意旨,裁量是否加重最低本刑。

    是本件有無上開法文之適用?尚有待釐清相關事實及爭點,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廖淑華 (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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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2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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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 │ 律師證號:96臺檢證字第7300號
  • 您好,本件可能涉及法條有:

    刑法第47條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如有需要,建議與律師諮詢討論。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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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30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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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0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就您所述問題,若需協助,請洽本律師事務所-行動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或請加入本所LINE帳號 AK6789336設為好友,可便利通話、文件傳遞、溝通更方便,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
    2.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黃舜暄 (黃舜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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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08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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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 │ 律師證號:109臺檢證字第15720號
  • 您好,這樣的酒精濃度已經屬於犯罪行為,會偵查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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